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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驾车在派出所前拖死执法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8日01:30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邓雪)不满处罚报复行凶,用车撞击长寿区交通行政执法车,并将执法人员陶永华拖了700多米,致其当场死亡。昨日,记者获悉,凶手叶某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并于22日在长寿宣判。

  客车违规拉客被罚

  2006年10月8日,长寿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对葛兰镇三角碑处客车停放进行整顿。当天上午11点半,叶某驾驶客车在葛兰镇三角碑处违规停车候客,被陶永华等执法人员逮了个现行。据审理查明,当执法人员对叶某进行检查时,叶拒绝接受检查,双方还闹到了派出所解决。

  在派出所里,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执法人员要求叶交出该车客运路牌保证该处罚的执行,叶以拿客运线路牌为由离开派出所。当叶回到派出所时,提出要执法人员减轻处罚,被执法人员拒绝。

  派出所前报复行凶

  法院查明:叶由此产生了报复杀人的恶念。当天下午2点半,叶见执法人员陶永华等人坐在派出所门前的执法车上,马上驾驶客车快速撞击执法车,将执法车撞得转了180度,陶等人立即下车。

  叶并未停手,将车调头返回,又快速撞击执法车,同时将陶撞得挂在了客车前桥上,并连人带车快速前行。

  据了解,当时,派出所民警见状立即驾警车追赶。叶继续向大坝方向行驶,沿途群众向叶大声呼救“车下有人”并对车阻拦,叶根本不听,驾车继续前行,把陶拖了700多米后,将其拖碾致死。叶在烂路上错车行驶困难时,给派出所打了电话。同时,民警驾车追了上去,将叶某拦住。

  昨日,陶的妻子赵合英哭着说:“丈夫当时浑身是伤,太惨了。”经法医鉴定:陶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律师辩称过失杀人

  律师辩称,叶当时不知车上挂了人,没有杀人故意。并提出,叶开车撞的对象是车而不是人,应当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叶打过报警电话,应认定自首,应从轻处罚。

  据当时接到叶的电话的民警讲,他接电话时,也听到了追击的警车的警笛声。在法院一审时,驳回了其律师的自首一说。判决叶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25万余元,并赔偿长寿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车辆损坏的经济损失5万余元。

  昨日,悲痛欲绝的赵合英哭着说:“我恨凶手,永远不能原谅他,但同时也同情他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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