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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女友索要分手费未果将其杀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8日11:23 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山东农民孙宗桂向分手女友索要经济补偿未果后,竟将对方杀死。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权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种经济损失。

  被告人孙宗桂,因女友李某与其断绝恋爱关系,遂对其产生不满。于2006年9月4日7时许,被告孙宗桂到北京市通州区女友李某的暂住地,向李某索要经济补偿未果而发生争执,被告人孙宗桂遂用双手扼压女友李某颈部,并用水果刀猛刺、划李某的眼睛、颈部、胸部等处数刀,致李某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宗桂因感情及经济问题与他人产生矛盾后,不能正确处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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