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单位记过 持猎枪闯入办公室开枪泄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03:0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傅沙沙)受到工厂的记过处分后,张某为发泄对领导的不满,酒后持猎枪闯入工厂办公室,冲地面开枪致两人受轻伤。近日,张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危及公共安全被公诉到昌平法院。

  张某是昌平区南口一国有工厂的普通职工。检方指控,今年3月31日,由于工作量未完成,张某与其所在的工作小组遭到了车间负责人的严厉批评,张某个人被记过处分。张某对领导的批评很不服气,一整天都没有用心工作,一边抱怨一边喝闷酒,并决定去找领导“说道说道”。

  当天下午6点,醉酒的张某不顾他人阻止,带着一把猎枪径直冲入了工厂办公室。正巧车间负责人等多人在开会,张某趁着酒劲把负责人大骂了一顿。见他手中有枪,在场的人都没敢反驳他。而张某独自一人越说越来气,忽然,他将枪头对准地面,扣动了扳机,“砰”一声响后,在场的两个人被地面反弹起来的弹片击中擦伤。

  正当办公室乱成一团时,肇事者张某却若无其事地转身离去。在张某往家走的路上,闻讯赶来的昌平警方将他抓获。张某酒醒后交代,自己平常就喜欢枪支,他用于伤人的猎枪是朋友赠送的,已在家里放了十余年。对于自己的伤人举动,张某说:“我当时就想吓唬吓唬他们。”

  检方认为,张某违反枪支管理条例,非法持有枪支,并且非法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危及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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