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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泼硫酸重伤前夫获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14:36 北京晚报

  本报讯 今天上午,石景山居民谢某因用硫酸泼伤前夫,被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谢某于2006年11月27日与牛某因感情不和解除了婚姻关系。次日1时许,谢某在家中因怨恨起意报复,即趁牛某熟睡之机,用硫酸泼洒在牛某的头面部、躯干、会阴及四肢等部位,将牛某烧成重伤。张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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