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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豪华葬礼续:相关官员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08:23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经报三亚市政府批准,给予交通民政两局局长行政记过处分。

  建议免去陈毓壮市交通局交管处副处长职务,并调离交管处;建议免去陈垂四市交通局交管处三队队长职务;给予市交通局交管处处长胡开军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建议调离交管处。

  南海网7月4日消息:记者今天从三亚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三亚市监察局经过对三亚交通局交管处副处长陈毓壮为母亲大办丧事活动进行调查了解后,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已作出处理决定:建议免去陈毓壮市交通局交管处副处长职务,并调离交管处;建议免去陈垂四市交通局交管处三队队长职务;给予市交通局交管处处长胡开军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建议调离交管处。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市交通局局长李明德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市民政局局长杜光迅行政记过处分。

  在得知对陈毓壮等人的处理结果后,三亚市一些单位的领导和干部都受到了极大触动。一些单位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三亚第一次对婚丧嫁娶的大操大办作出严肃处理,让三亚的党员和干部看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决心,真正起到了震慑作用,将对三亚的移风易俗具有重大影响。

  经三亚市纪委、监察局调查,今年6月10日,担任三亚市交通局交管处副处长的陈毓壮母亲在其弟陈毓勇家中去世,灵堂设在陈毓勇家。葬礼由陈毓勇主办,陈毓壮参加。6月13日上午10点,陈毓壮母亲出殡,前来参加送葬的约800人,所送花圈130个,车辆120多辆。

  三亚市纪委、监察局认为,陈毓壮身为三亚交管处副处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和向单位报告;对其弟陈毓勇为母亲大办葬礼的主张和行为未尽到劝阻和制止的责任与义务;对下属三队队长陈垂四利用职务之便为其母亲葬礼租车41辆,予以默认。其行为违背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违反了有关规定和要求。

  陈垂四作为市交通局交管处三队队长,未经向市交通局、交管处领导请示报告,就擅自利用职务之便,为陈毓壮母亲葬礼向四家市汽车营运企业联系租车多达41辆,其行为对陈毓壮母亲葬礼造成的后果负有一定的直接责任。

  三亚市交通局局长李明德、交管处处长胡开军明知有关文件对婚丧事宜的办理有明确规定,但对陈毓壮参与为母亲办丧事活动未提出要求,也未进行劝阻和制止,对此造成的后果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

  三亚市民政局局长杜光迅作为丧事活动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对陈毓壮大办母亲丧事活动未能及时发现并加以制止,负有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本报暗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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