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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在办养犬证时谩骂踢打民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01:4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刘妍)朝阳区一对母女在办理养犬证时拒不交出旧证,谩骂、踢打民警。朝阳法院昨日宣布,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这对母女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

  法院查明,去年12月21日,在朝阳区农光里一警务工作站内,肖某母女领取新的养犬登记证时拒不交出旧证,与民警发生冲突,并辱骂派出所民警。女儿林某拿起办公桌上的电话机话筒和水杯砸民警。后来母女二人一起抓住民警头发,对其拳打脚踢。事后经鉴定,民警受轻微伤。随后赶到的民警将两人控制。调查后得知,女儿林某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生。

  法院认为,肖某母女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酌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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