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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见义勇为打死流氓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16:52 法制与新闻

  【社会记录】

  在江苏省常州市靠贩卖水果为生的刘二斗听到有妇女高喊“抓流氓”,便奋力朝“流氓”追去,并“该出手时就出手”,不料竟将对方打伤致死。原以为如此“见义勇为”可以立功受奖,没想到却涉嫌故意伤害而受审。此事件公开后,在当地引发了激烈的争议。

  2007年5月底,这起事件得以圆满解决之后,笔者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采访,其间所见所闻,令人感动。

  李娜/文

  一棍打伤“流氓”

  刘二斗是江苏省

东海县李埝乡人,初中毕业后,他就走上了艰难的谋生之路,先后当过泥瓦工、矿工、保安,由于既顾不了家也挣不到钱,妻子和他离了婚,刘二斗成了“光棍”。

  离婚后不久,刘二斗来到江苏常州,在该市租了个小门面,做起水果生意。时间不长,一个名叫程晓芳的外来妹喜欢上了他。不久,两人开始共同生活。一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为了多挣钱,刘二斗每天进完货后就让程晓芳守着店,自己则骑着电动三轮车沿街叫卖。刘二斗对程晓芳说:“咱们拼命苦干几年,争取在常州买下房子。”

  2006年11月9日晚9时许,刘二斗做完夜市生意后骑上三轮车匆匆往家赶,当行至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九号桥时,突然听到前方有一位妇女大喊“抓流氓”,刘二斗急忙赶了过去。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刘二斗急促地问那名女子。

  “他耍流氓,要强奸我,你快去抓住他!”那名女子边说边用手指着前方正在奔跑的一个“黑影”。

  “快上车,今天非抓住这家伙不可!”刘二斗带着女子追赶“流氓”,追赶中,他还拿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110”让他先把“流氓”拦住,并称“民警马上就到”!

  刘二斗很快追上了“黑影”,大声警告说:“你是跑不掉的,警察马上就到了。”“黑影”更是不敢停步,拼命向一条岔道上狂奔。见此,刘二斗顺手抽出一根约0.7米长的铁棍,跳下车,飞一般地向“流氓”追去。在新东化工有限公司门口,刘二斗终于追上了那名男子,抡起铁棍就砸了过去。男子惨叫一声,但并未停下脚步。

  “你这个色狼,往哪里逃?!”刘二斗边喊边追。

  突然,受伤的男子停了下来,转身面向刘二斗,并把右手放在腰上。刘二斗以为他要掏凶器,抡起铁棍又砸了过去,正好砸中男子的头部。该男子哼了一声后,倒在地上。

  刘二斗慌了神儿,赶紧掏出手机,再次拨打了“110”:“你们快来,那个‘流氓’被我打了,流了很多血!”

  两分钟后,警察赶到现场,把倒在血泊中的男子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刘二斗和那名求救的女子被带到了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

  求救女子名叫张莉,时年38岁,和丈夫一起由四川到常州打工。事发当晚,张莉下班后途经圩塘九号桥时,一名男子紧追着张莉不放,并紧赶几步拦住了她的去路:“不许再跑,让我玩玩,否则对你不客气!”

  张莉本能地大声呼救。此时,一个穿黄棉袄的男人正好走了过来,张莉向“黄棉袄”求助,但此人未予理睬。就在这时,刘二斗出现了。

  警方作完笔录后,张莉回家了,但刘二斗被留在派出所继续“接受调查”。程晓芳给他打电话时,他称:“我打伤了一个‘流氓’,待警察做完笔录后就回家。”

  但这晚,刘二斗没能回家。

  涉嫌犯罪受审

  次日一大早,程晓芳就带着女儿急匆匆地赶到派出所打听情况。刘二斗告诉她:“我打的是坏人,不会有什么事,你还是先回家看着店吧。”

  见刘二斗这么说,程晓芳只好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了店里。

  事实上,企图强奸张莉的那名男子因伤势过重,送医院不久即不治身亡了。经查,死者赵某是河南省鹿邑县人,时年35岁,事发前在常州的一处建筑工地打工。

  当刘二斗获知“流氓”死亡的消息后,后悔自己下手太重了。但让刘二斗没有想到的是,2006年11月10日下午,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宣布对他刑事拘留。刘二斗一听,急得脸上直冒冷汗:“我是见义勇为呀,又不是故意打死他,怎么能对我刑事拘留?”

  下午5时许,程晓芳得到了刘二斗被关进看守所的消息。刘二斗有个亲属在常州工作,名叫邵卫强。程晓芳立即把情况通报给了邵卫强。“刘二斗是因为奋不顾身抓坏人才失手打死人的,他的行为应定性为见义勇为,即使不受表彰,起码也不应该坐牢吧!”邵卫强决定要为刘二斗鸣不平。

  随后,邵卫强跑公安机关、找检察院、求助于政法委,但无法得到明确的答复。

  2006年12月21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刘二斗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考虑到被告人犯罪的特殊性,检察院建议法院对其从轻量刑。

  案件审理中,赵某的家属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二斗赔偿各项损失29万元。

  得知消息,邵卫强找到张莉,希望她能承担一些赔偿费用,以减轻刘二斗的压力。但张莉一家也是穷得叮当响,根本拿不出钱。

  经法官耐心调解,赵某的家人在民事索赔上作出了让步,最终要求刘二斗赔偿损失7万元,附带民事诉讼撤诉。刘二斗和程晓芳拿出所有积蓄并东拼西凑,总算拿出了4万元,另3万元将分期支付。

  2007年2月1日,法院公开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刘二斗没有作更多的辩解,只是称:“是民警让我堵住坏人的,我抓坏人是正义行为,我没有打死被害人的故意。”

  律师也为其辩护道:刘二斗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刘二斗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且平时一贯表现好,属初犯、偶犯;刘二斗的动机是好的,其行为具有正义性。建议法院考虑上述因素,对刘二斗依法定罪,从轻处罚。

  演绎悲喜人生

  2007年3月19日,法院再次对刘二斗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审理。消息传开后,引发当地群众热烈评议。

  多数群众认为:在当今社会治安形势面临严峻挑战的情况下,刘二斗勇于同坏人作斗争,应该值得肯定。刘二斗失手打死坏人情有可原,否则以后谁还愿意站出来和犯罪分子作斗争?!

  还有群众认为:刘二斗的行为固然值得褒扬,但问题是在赵某并不对张莉及刘二斗本人构成任何威胁的情况下,刘二斗将其打死,应受到刑法的惩处。

  无论如何,来自民间的声音有一点是非常一致的,即刘二斗在道德的法庭上,永远是赢家。

  2007年4月10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刘二斗在阻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过程中,采用铁棍击打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二斗犯罪后主动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刘二斗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照《刑法》相关条款,判处被告人刘二斗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闭庭后,刘二斗表示:“自己很后悔,后悔当时不该出手那么狠。但是,做人要讲良知、要有正义感,今后如果再遇到类似的事,我肯定还会挺身上前,只不过会讲究一下策略。”

  法律是无情的,刘二斗因违反了法律而受到惩处;然而人是有情的,刘二斗被判刑后,当地的党政领导以及检察院、法院,都想方设法为刘二斗寻找发展环境,帮助他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

  其中,法院积极为刘二斗联系帮教单位,找到当地知名企业家、长青集团董事长周银妹女士商谈,就刘二斗的帮教问题达成一致。在随后举行的帮教协议签订仪式上,周银妹表示:“刘二斗虽然犯了法,但他那种精神是值得弘扬的。”

  据了解,长青集团目前已将刘二斗聘为员工,并签订了

劳动合同,不仅如此,集团还资助刘二斗3万元现金,用于其支付拖欠赵某家属的赔偿款。对刘二斗已支付给赵某家属的4万元,集团将视刘二斗的改造表现,每年额外补助1万元,直至4万元全部补助完毕。

  2007年4月26日上午,刘二斗给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锦旗上的“宽严相济,司法为民”8个大字表达了他对该院人性化执法方式的感激之情。

  从担心“杀人偿命”到判处缓刑再到被聘为员工,刘二斗由正义行动演绎出的悲喜剧,让人感慨万千。2007年5月下旬,接受笔者采访时,他哽咽着一再感谢社会各界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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