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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帮助恶势力团伙主犯在狱中使用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1:4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新友 通讯员何江波 高建军) 看守所内,一恶势力团伙主犯竟然能够通过手机频繁与外界联系。接到举报后,河北省兴隆县检察院快速出击,查清5人渎职犯罪事实。

  近日,兴隆县法院一审宣判,王立军、粱国凤、赵瑞成三名公安民警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此前,该案同案犯原公安民警吴春明被判私藏弹药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同案犯王翠伶也因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羁押在兴隆县看守所的吴国臣(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是一恶势力团伙主犯。2006年6月,吴国臣女友王翠伶找到兴隆县看守所带班民警吴春明,请求吴春明对吴国臣给予关照,并送给吴春明两条香烟。同年11月26日,经看守所副所长王立军批准,民警粱国凤、赵瑞成违反规定,安排王翠伶会见吴国臣。在会见过程中吴国臣发生脱管,王翠伶将事先购买的手机及充电器偷偷交给吴国臣。会见结束后,吴国臣将该手机带入监舍频繁打电话、发短信,与外界联系,同监舍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也用该手机与外界联系。此后,吴春明利用值班、带班之机,多次为吴国臣的手机充电,为吴国臣同外界联系提供方便。经查,这部手机在监舍共打出电话63个,接听外部电话1个,发出和接收信息321条。吴春明还私自安排吴国臣及同案犯罪嫌疑人与他人会见,为其传递信件,串通案情。

  2006年12月17日,检察机关接到举报后,迅速对此案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又发现吴春明私藏弹药。一审宣判后,王立军、粱国凤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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