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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谎称参保人员死亡贪污44万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1:4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 通讯员王芳)东城法院昨日下午通报,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因涉嫌采取编造参保人员死亡或转为外籍公民的虚假理由,侵占44万余元社保金而被起诉。法院目前受理了此案。

  这名受到指控的工作人员姓赵,32岁,1998年进入社保中心,一直在支付部工作,负责审核和在系统中生成可支付参保人员养老金的相关指令。检方指控赵某在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间,编造某投保单位参保人员死亡或转为外籍公民的理由,为7名参保人员办理个人账户清算,将441702.75元社保基金转入其他公司,据为己有。

  赵某在预审时称,他经常和朋友一起商议怎么能挣钱。一次闲谈中,朋友庞某透露,他所在的公司对账户汇款等操作管理不严,大笔的款项可随进随出。赵某试探询问,自己能否将钱划到庞某公司账上?庞某说有钱随时可以划过来,当作赵某在该公司入股。

  赵某随后将上述44万余元分次划到庞某公司账上。庞某支取了钱款,赵某用这些钱买了3部手机,1台电脑。同时,还兑换了2000美元给自己的姐姐,又为妻姐的孩子交纳了3万元赞助费。目前,被转出的

养老金所剩无几。

  检察机关认为,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且数额在10万元以上,已经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应被以贪污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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