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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DVD碟片强制插播广告起诉购物网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14: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张蕾)针对正版DVD碟片前“强制”插播广告,且不能快进的现象,消费者侯先生向法院提起首例诉讼后,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就光盘中的广告部分,光盘的制作者及经营者没有对消费者进行告知的义务,驳回了侯先生的诉讼请求。 去年12月,侯先生在卓越网上花费24.8元购买了一张DVD碟片《达·芬奇密码》。而在该片的菜单部分,插播了长约1分36秒的药品广告。由于该广告无法跳过,且DVD的外包装上以及卓越网对该商品的介绍中均未提及广告的问题,因此侯先生认为,碟片的出版方和销售方隐瞒了产品包含广告的情况,属于欺诈行为。因此,侯先生就颇具争议的DVD“强制广告”一节提起诉讼,要求碟片的出版方和销售方为他办理退货并双倍赔偿价款共计49.6元。 上午,朝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从光盘插播广告的位置看,广告位于电影播放之前,自成一体,没有成为特定影片的组成成分,不影响电影收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从广告的实际播放状态看,长度有限,不足影片的百分之一,没有成为整张光碟的构成元素;从光盘播放的特点看,广告内容虽然不能被操作,但广告播放时观赏者的意志及身体自由未受任何强制,完全可以拒绝收看。法院在判决中认定,就光盘中的广告部分,光盘的制作者及经营者没有义务对原告进行告知。其没有告知的行为,不构成侵犯知情权及欺诈。最终法院驳回了侯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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