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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出纳为女儿治病挪用单位资金9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00:42 信息时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花法宣) 丈夫赌博、女儿又患严重地中海贫血症,需要大量资金——焦急之下,花都区某经济社女出纳员梁某虹一时糊涂挪用单位资金98万,并将其中的5万余元占为己有。花都法院昨日对记者公布,梁某虹因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赌徒丈夫梁某询因帮其逃匿,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法院查明,被告人梁某虹于2004年6月起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某经济联社会计站任出纳员,主要负责财务工作。

  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期间,梁某虹采取收入不入账以及支票取现金等手段,多次挪用单位资金共计人民币98万元,大部分用于赌博活动及家庭支出。2006年10月初,由于上级查账,梁某虹在其丈夫的帮助下,带着其中的5.5万元潜逃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并在该处经营了一间干洗店。后夫妻二人于2006年11月22日被抓获。

  庭审中,梁某虹陈述称:“挪用的这些款项被我老公赌

六合彩输掉了,我女儿得了地中海贫血,需要一大笔钱治病,每次见到她痛苦的样子我就很伤心,在老公的怂恿下,我就干了这件事。”后悔不已的梁某虹在法庭上号啕大哭。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梁某虹构成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但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其丈夫梁某询构成窝藏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并追缴梁某虹的犯罪所得98万元,返还被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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