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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男子被诉结伙抢劫致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01:3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裴晓兰)3名来自黑龙江的未成年人小杰、小林和小剑(均为化名),涉嫌伙同22岁的吉林省无业人员张泽彬抢劫且致人死亡,并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且二人以上轮奸。近日,他们被公诉至市二中院。

  公诉机关指控,张泽彬、小杰、小林、小剑经多次预谋,先后于去年2月6日至9月13日期间,分别在黑龙江省及本市怀柔区以骗租事主微型面包车为由,在半路对事主采用殴打等暴力手段抢劫(共5起),抢得汽车、手机等钱物共计价值12万余元。其中,去年9月13日,4人在怀柔区骗租解某驾驶的松花江牌面包车,当车行驶至半路时,张泽彬谎称小便让解某停车,小杰、小林用铁丝猛勒解某颈部,张泽彬、小剑对解某进行殴打,致解某窒息死亡,几人后将尸体抛弃,抢走松花江牌面包车等财物。

  此外,去年9月10日,4人在辽宁省建平县一广场,使用暴力殴打、持尖刀威胁等手段,对一男一女进行抢劫,后4人将被抢女子挟持到广场草坪处,将其轮奸。

  公诉机关认为,张泽彬、小杰、小林、小剑结伙抢劫且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且二人以上轮奸。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追究4人刑事责任。小杰、小林、小剑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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