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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刺死邻居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18:00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23日电(记者 汤计)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农民赵青元酒后路过邻居家,因邻居家饲养的小狗扑咬而与邻居发生冲突并持刀夺人性命。近日,被告人赵青元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据介绍,被告人赵青元被捕前受雇于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奶牛养殖户章某某。章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是邻居,赵青元曾因琐事与被害人刘某某夫妇发生过纠纷。2006年11月9日17时50分许,被告人赵青元酒后回家路过刘家门前时,遭到刘家小狗的扑咬,赵青元随即骂了几句。刘家夫妇听后火冒三丈,出了自家院门双方在相互谩骂中扭打起来,后在村民们的劝解下双方回了家。可被告人赵青元回家后越想越生气,拿着一把尖刀再次来到刘家,边喊边砸门,刘某某在家听到后,手拿一根胶皮管子从自家南墙跳出来,与赵青元又扭打在一起。此间,赵青元用准备好的尖刀向刘某某的左颈部、背部捅刺5刀,致使刘某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赵青元目无国法,仅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便持刀捅刺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赵青元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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