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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为到澳门乞讨频繁偷渡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15: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珠海讯 近日,因多次偷渡前往澳门,70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泉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张×泉今年70岁,河南郑州人,在珠海没有固定的住所,靠乞讨为生。当其得知相邻珠海的澳门人生活富裕、比较有钱时,便有了偷渡前往澳门乞讨的想法。

  今年2月14日下午,张×泉在一澳门籍男子(另案处理)的安排下,花人民币700元,在珠海湾仔一处海边乘坐快艇偷渡至澳门,后被澳门警方抓获。2月17日,张×泉被澳门警方遣返珠海,并被珠海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但因其年满70周岁,公安机关对其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3月10日晚,张×泉又在同一澳门籍男子的安排下,再次花人民币700元在湾仔一处海边乘坐快艇偷渡至澳门。3月11日,张×泉被澳门警方抓获。3月17日,张×泉被遣返珠海,并再次被该市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但仍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6月1日凌晨,为到澳门乞讨,张×泉窜至拱北海关大楼对出海边,通过下水游泳的方式偷渡前往澳门,当其游至距离澳门海岸还有20米远的地方时,被公安边防干警当场抓获。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泉无视国家法律,在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刘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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