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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越狱10小时被判加刑3年零10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15:3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贵港7月25日消息(记者陈俊 贵港台覃信源)曾因在今年1月30日越狱10小时,最后被监狱警察抓获而倍受关注的广西版《越狱》男主角陈某某,近日收到了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判处其犯脱逃罪成立,加刑3年10个月。

  经平南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月30日18时许,在平南监狱九监区服刑的陈某某,趁收工时警察和其他犯人不注意之机,利用工场内的两张胶凳,叠放到工具箱上,掀开天花板后钻进工场吊顶内,再爬到工场屋角扒开天花板跳下脱逃。但是,仿效美国大片《越狱》情节脱逃的陈某某并没能在监狱外逍遥多久,仅仅10小时就被监狱警察在平南新桥路口抓获归案。

  平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陈某某构成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加上原判余刑7年1个月零19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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