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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男子专挑精神病流浪女实施奸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15: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高靖,实习生刘方,通讯员宋京涛、刘洪瑞报道:专挑流浪女精神病患者先奸后杀的精神分裂者李某,在成功实施第三次犯罪行为后徒步从中山走到深圳,不料在准备偷渡至香港时被广东公安边防六支队官兵查获。

  24日15时许,中山市南朗公安分局、中山边防支队等相关领导驱车由中山赶至深圳,来到广东公安边防六支队,对六支队协助南朗公安分局成功破获“6.28故意强奸杀人案”表示感谢,并向六支队赠送了牌匾和慰问金。

  记者从广东边防六支队获悉,7月3日晚23时许,六支队七中队执勤哨兵小王与小林正在福田区鹿丹村边防线巡逻时,见前方有一名打扮凌乱的男子,行动鬼祟,哨兵见状上前盘查,该男子神情紧张,行迹十分可疑,在他正要逃跑时,两哨兵立即将其制服。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姓李,33岁,广西桂林人,无业。据李某供称,一个星期前其在中山市南朗镇一工地强奸了一名女子,事后用该女子的裤带将其勒死,随即潜逃,并从中山市步行3天逃往深圳,正准备偷渡到香港,不料被边防官兵查获。六支队人员得知此情,立即同中山市公安局取得联系,经确认一周前的确有此案发生,并为此专门成立了“6.28故意杀人案”专案组。当接到六支队将嫌犯李某捉拿归案的消息后,负责办案的分局立即赶到六支队进行处理,经与死者体内残留的DNA进行核对后,确认李某系“6.28故意杀人案”凶手。

  经南朗公安分局的进一步调查,得知李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在此前已有两次强奸杀人的犯罪记录,三次犯案手法非常接近,都是寻找流浪女精神病患者强行发生性关系后再行杀人灭口。由于被害者为单身流浪人士,加之并无目击者和相关证据,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根据我国刑法,该类精神病患者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目前,李某已被当地有关部门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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