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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遭遇家教陷阱被奸杀抛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9日06:21 长江商报

  本报讯 (记者 邓辉 通讯员 涂莉 实习生 张磊 周文艳)以为儿子找家教为名,将女大学生诱骗后绑架,并勒索其家人;勒索未果后,男子将其残忍杀害,抛尸江滩。昨日,罪犯沈洪保因绑架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案件回放

  家教试讲被害

  2004年7月,在江汉关一海鲜城打工的沈洪保,因经济拮据便萌生了绑架勒索钱财的念头。其事先做好了租房、用他人身份证办卡开户、准备细塑料绳及堵口用的宽胶带等犯罪准备。8月15日,沈洪保到汉口武胜路劳务市场,以为儿子请家教为由,将武汉某大学大四女生小饶骗到自己位于汉口熊家中巷的租住屋内,并约其第二天到其“家中”为其儿子进行家教试讲。

  8月16日,小饶如约来到沈洪保租住处,沈趁饶不备将其打倒,威逼饶说出其舅的电话后,用准备好的细塑料绳将饶双手、双脚捆到单人床的床板上,用毛巾、宽胶带等堵住小饶口后,出门打了第一个勒索电话;当晚,沈洪保酒后将饶强奸。

  8月17日上午,沈洪保又向饶舅打出勒索电话,要求于17日中午前打3万元进指定账户,否则“撕票”。

  沈洪保到没有银行取到钱,返回租住处,将被捆绑的饶掐死,后出门买来水果刀分尸、装尸块用的20余只黑色塑料袋及3只白色编织袋,于当日下午5时许将死者分尸。

  8月18日凌晨,沈洪保下班后借得一辆自行车,沿江而下至汉口谌家矶长江化工厂背后江边,将装有尸块的包装袋抛至草丛中。此后不久,畏罪心虚的沈洪保辞职潜逃回老家躲避,直至被擒。

  法审现场

  罪犯: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

  法院认为,沈洪保为非法索取钱财而绑架、杀死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手段残忍,情节严重,应当判处死刑。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遂作出如上判决。

  昨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绑架犯沈洪保宣判死刑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沈洪保交代,他从报纸上了解到刚毕业的大学生求职心切,只要开出优厚的条件,他们都愿意来试一试。为了在作案时不会遇到太大的反抗,沈洪保就专挑

女大学生作为目标。

  案件资料

  ◎罪犯沈洪保,现年 37 岁,辽宁省辽中县人,无职业,1992 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1996 年 4 月刑满释放。

  ◎被害人小饶,生前是武汉某大学英语系大四学生,恩施州利川人。

  警方提醒

  目前,一些大学生找家教心切。大学生求职尽量通过正规的招聘会或中介机构进行,特别是女生一定要提高警惕,应聘过程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受侵害后,一定要及时报案,防止受到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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