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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绿地建售楼处遭业主阻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01:5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苏季)昨天和前天,因认为开发商在小区公共绿地上建设临时售楼处未经自己许可,朝阳区翠城小区BC区的部分业主将售楼处工地的围墙推倒反对加建售楼处。开发商表示,临时售楼处建设已获市规划委批准,他们对此感到无奈。

  BC区的业主佟先生说,几天前,业主们看到小区西北角的空地上有施工人员,经询问得知,这里将要建成临时售楼处。此处在小区规划图上是公共绿地。部分小区业主称,翠城D区和E区工程都尚未开发完成,如果建成售楼处,不知何时才能拆除,小区的绿化就会迟迟不到位。业主之后与开发商———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总)翠城项目部取得联系,希望对方在未与业主达成共识之前不要动工。佟先生说,开发商随后告知:建立临时售楼处已经过市规划委审批,施工可以正常进行。

  前天下午,一辆挖掘机开进小区西北角开始挖土施工,业主们之后将挖掘机拦下,并将工地旁的围墙推倒数十米,施工被迫停止。 随后,业主轮流在工地附近值守阻止施工。昨天,小区数十名居民再次将工地附近的部分围墙推倒,希望

开发商给个“说法”。

  住总翠城项目部一名工作人员称,翠城BC区西北角的规划确实为永久绿地,但由于工作需要,他们打算在此建一个临时售楼处,使用期限为24个月。他们已得到市规划委的批准,取得了临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在施工前将规划委批示贴在工地上告知了小区居民,但没想到居民会有如此举动。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此感到很无奈,只能将情况反映给公司,目前正在等待解决办法。

  该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但BC区业主表示,工程虽已取得规划许可证,但应征求业主的意见,否则他们将继续阻止工地施工。业主称,他们希望开发商能在明天晚上与业主代表面谈协商,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他们不会允许工地施工。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秦兵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关于共有制度的规定、《土地法》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和《规划法》关于规划许可的规定,开发商在业主的公共绿地上建设临时建筑需征得全部业主同意,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即使规划许可证已经批复,业主仍可要求撤消规划许可证,也可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费用,支付金额由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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