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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骗租百余车变现500多万还赌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01:20 新京报
男子骗租百余车变现500多万还赌债(图)
胡某当庭承认了全部指控。通讯员 王文波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殿学) 为偿还赌债,26岁的胡某在17个月内骗租109辆汽车,然后“抵押”变现,涉案金额达580余万元。昨天上午,胡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在一中院受审。

  胡某有些矮胖,家住石景山区,被带入法庭时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父亲,说话时斜倚在被告席上,承认全部指控,但语气中带着不在乎。

  骗倒107人

  检方指控,2005年5月至2006年10月期间,胡某以租赁汽车为名,采取支付部分租金的手段,诱使107名被害人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骗租汽车109辆,价值587万余元。胡某将绝大部分汽车“抵押”给他人获取赃款。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缴被骗汽车52辆(价值265万余元)并发还被害人。

  胡某对检方指控没有异议,称知道自己无权抵押租来的车,也知道是犯罪,但自己没有办法。他的律师称,合同诈骗一般应该有书面的合同,一些口头协议不应该认定是合同诈骗。公诉人表示,口头协议并不影响诈骗的发生。

  曾想过自杀

  胡某表示,自己赌博欠下了20万元债,最开始租车“抵押”借钱,就是偿还赌债,后来债越滚越多,他就不停地租车“抵押”。

  “停不下来了。我怕事发,怕给家里带来更大的损失,曾经想到过自杀。”胡某说。

  多名被害人的证言显示,他们并不认识胡某,而是通过别人介绍知道胡某在租车的。被害人邓女士称,自己家的车是别克,平时不怎么开,老公经人介绍将车租给了胡某,租期一年。一些被害人称车被胡某租走后再没见过自己的车,直到警方询问才知道被骗了。

  胡某虽认罪,仍希望从轻判决,称自己主动交代了罪行,被控制后还协助警方追回30多辆车,并可以继续协助警方追车。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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