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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看房为名劫租客拍裸照勒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03:06 信息时报
男子以看房为名劫租客拍裸照勒索(图)
  昨天上午,荔湾区在桥中街汇桥广场公开宣判13名涉嫌抢劫、敲诈勒索、盗窃等案件的犯罪分子。郑启文 摄

  时报讯 (记者 邬科 通讯员 荔法宣) 以看房为名抢劫租客,还强拍裸照敲诈勒索;手持玩具枪就冲到天桥上抢人挎包;盗剪20米电线导致141用户停电……这些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刑案搞得人心惶惶。为打击犯罪,广州荔湾区昨日在桥中街对9案1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判。

  昨天上午,艳阳高照,从早上8点多开始已经有近千名群众头顶烈日,聚集在荔湾区桥中街汇桥广场,等待着荔湾区“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宣判大会”的开始。荔湾区委、公、检、法、司及区属街道等有关部门人员都来到宣判大会现场。

  围观群众不断增多,年龄参差不齐,有的还怀抱着几个月的婴儿搬着板凳等候。几个围观的群众告诉记者:桥中街一带以前治安很不好,经常有飞车抢夺发生,大家外出都要很小心。但从去年开始,情况已经开始好转。

  9点钟,宣判大会开始。13名犯罪嫌疑人被押上宣判台。面对台下黑压压一大片的围观群众,几名嫌疑人表情木然,从一开始到最后始终低着头。据悉,今天宣判的共有9案13名涉案嫌疑人,涉嫌抢劫、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敲诈勒索等罪名。刑期最重者,被判14年六个月;最轻者被判两年半。

  听到法官念完判决结果,在场的群众都说:看到这些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真是大快人心。

  拍租客裸照勒索 判入狱并处罚金

  37岁的余某是江西省抚州市人。据判决书称,2007年3月12日,余某以租房看楼为名,将被害人莫某骗至本市侨林街63号1504房,使用持刀和捆绑手脚的暴力手段抢劫得莫某的人民币900元,摩托罗拉牌手机一台。

  同月15、17日,余某又以上述的方法将被害人洪某、庄某英分别骗至富力广场D3栋锦上居1203房、林和西横路63号南粤阁27B房,使用暴力,抢劫洪某的诺基亚手机,以及抢劫庄某英的诺基亚手机、

小灵通电话机,再使用手机强行拍摄下被害人的裸照,然后以“散发裸照”作要挟,分别向两被害人勒索各5000元,后由于“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

  荔湾区法院认为,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余某又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合并后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玩具枪当凶器 人行天桥抢劫

  2007年3月30日1时许,25岁的吴某洲携带一支仿“六四”式玩具手枪在广州市六二三路侨信药材市场对面人行天桥上,捂住被害人陈某华的嘴巴,并将其按在桥面阶梯上,抢劫其肩上的挂包。由于群众及时发现,抢劫未果,被当场抓获,缴获玩具手枪一支。

  虽然是玩具手枪,但是法院认定人吴某洲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吴某洲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盗剪20米电线 141户没电用

  2007年3月23日1时许,袁某、赵某与同伙“光仔”在本市富力路一居民楼,用大铁剪将该处民宅外墙正在供电的电线剪断共20米,价值3967元,造成附近一带141户用户停电,共造成9304.55元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赵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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