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居民家中失窃状告居委会索赔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16: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大白天家中竟遭小偷锯断12毫米粗的护栏入室盗窃。杨女士认为,自己已向居委会交付了足额的治安管理费,但居委会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将海淀区燕园街道燕北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失窃损失2万元。今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杨女士的母亲以代理人身份出庭。

  今年5月5日10时至14时间,杨女士外出回家后发现家中失窃。杨女士在起诉书中称,盗贼是破坏了她家北面窗户的防护栏,跳入屋内实施的盗窃。家中所有物品几乎都被翻动,丢失财物计2万元左右。

  上午,燕北园社区居委会的代理人回应表示,居委会只有协助和反映问题的权利,并不是具体的行政部门,而保安是归街道管理的,治安大队也与居委会无关。因此他认为居委会作为本案的被告并不合适。至于治安管理费的问题,该代理人表示,这笔费用并不由居委会支配使用,是他们代街道收取的。至记者发稿时止,庭审仍在继续。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