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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拍性爱录像敲诈网友五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1日01:0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通讯员 海法宣) 早上还与自己“情意绵绵”的网友,晚上忽然变脸进行勒索,开口就要50000元,否则就曝光两人的性爱录像。被敲诈的刘某一气之下,假装答应,随后带着警察抓住认识4个月的网友——记者昨日从海珠区法院获悉,湖北男子朱雪军犯敲诈勒索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偷网友内裤手机 拍录像敲诈五万

  2006年 8月份,被害人刘某上网时通过QQ聊天认识了被告人朱雪军,两人一拍即合,10月份开始见面,并于11月的一天在大塘一间无名旅馆发生了性关系。11月29日早上,两人相约来到广州市海珠区客村穗峰旅店,重温“二人世界的美妙时光”。刘某洗澡后发现朱雪军连同自己的底裤和手机一起不见了。

  当天晚上,刘某在QQ上见到朱雪军,朱向她索要50000元人民币,汇入指定工商银行账号内。如果不给,就将她的手机和底裤还有两人发生性关系时的录像寄给她老公和儿子。刘某当即报了警。

  受害者“请君入瓮” 报警后人赃俱获

  事发后的几天,朱雪军都用短信和 QQ 跟刘某联系,要她将50000元人民币汇入指定账号。

  刘某决定上演一场“请君入瓮”,给自己出口气,于是约朱雪军在广州大道南东面领事馆草地旁的珠江帝景售楼部门前见,说要当面把钱交给他,同时通知了民警。

  2006年12月11日14时许,朱雪军带着一名男子一起在珠江帝景售楼部门前跟刘某见面.刘某迎头就是一顿臭骂,朱雪军说“我也没办法,因为缺钱”。

  随后,跟朱雪军一起的男子打开手中提着的手提包,刘某看见里边有底裤、手机和光碟,就伸手进裤袋准备拿里面装的三千元。这时,等候在一旁的民警迅速冲上来,将朱雪军和男子当场人赃俱获。

  敲诈勒索不成 获刑期两年半

  据朱雪军辩解,自己只是为了抓住刘某的把柄,怕因为拿走她的手机和内裤而遭报复,才想出勒索这一招。后来与刘某见面也不是为了拿钱,而是为了交还东西。

  法院认定:被告人朱雪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露隐私相威胁,已经构成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判其入狱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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