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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涉嫌非法拘禁收取好处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2:0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吕佳瑜)一法律专业大学生伙同他人将一人拘禁,要求对方归还财物。日前,这名自称帮朋友转学被骗的大学生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公诉至昌平法院。

  郑某被捕前是北京市昌平区一所大学的法律自考生。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他委托一名称可以帮助别人转学的男子为自己的两个朋友办理转学手续。

  后该男子告诉郑某,他的两个朋友已经转学到了湖北的两所大学。为了感谢该人,郑某先后给其9万余元好处费。后来郑某发现,这名男子所说的学校其实是大学的培训机构,不是全日制招生。

  感觉受骗的郑某多次找到那名男子要求归还自己给的好处费,但那名男子一直推脱。2007年4月,郑某与他人一起,将那名男子强行拉进

出租车,带到十三陵水库一带,对其进行殴打并索要欠款,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两个半小时。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郑某的责任,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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