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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刀杀绝情女友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13:07 中国三峡新闻网

  本报讯(本网记者 黄金华)对绝情提出分手女友强奸未遂,最后将其杀害的重庆云阳少年张云日前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绝情少女惹恼男友

  据法院审理查明,作案时刚满18岁的少年张云,系重庆市云阳县云峰乡建兴村人。

  据张云称,张云在小学时便开始追求被害人刘某,两人系恋人关系。张云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

  2006年6月,16岁的刘某初中毕业未考上高中,刘便怪罪于张云,并向张云提出分手。

  8月10日下午,张云发短消息邀约刘某到小地名叫"谢家沟"的地方去谈事。见面后,张云希望继续和刘某恋爱,但刘某态度很强硬地坚持分手。

  “感觉她很绝情。”张云在法庭上交待称,使张云脑袋中产生了罪恶的念头。

  强奸未遂刀杀女友

  看着美丽的女友,年少的张云有了将其强奸的冲动。遂将刘按倒在地,但遭到刚烈的刘某强烈反抗。

  张云气急败坏,拿出身上携带的修

摩托车划胶皮的尖刀,威胁刘某。但刘仍然反抗,张便挥刀朝刘某身上一阵猛刺。见刘不动了,但张云还怕刘未死,又对其颈部刺了两刀,还搬来沟边的石头压在刘身上。张云顾不得穿上自己落在刘某身上的衣服,便迅速逃离现场。

  下午5时许,被告人张云回家换了衣服后,便藏匿在山林里。晚上10时许,张云搭乘同学的“摩的”,并在叔叔的“指点”下取道利川逃往广东。后张云又利用身份证在江苏一家公司做保安。

  今年1月20日,张云被抓获归案。

  疯狂少年被判死缓

  在庭审中,张云对杀死刘某的事实和适用罪名无异议。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张云持刀朝被害人刘某身体多个部位连续刺数刀,当场致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鉴于本案系恋爱纠纷引发,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了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对被告人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院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危害程度等,遂作出前述判决。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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