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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追随男友专抢路边烟店(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02:06 新京报
女子追随男友专抢路边烟店(图)
李某当庭认罪,并称自己的孩子还小,请求法官轻判。通讯员 滕晓丽 摄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30岁的李某因涉嫌伙同他人10次抢劫路边烟店,昨日在海淀法院受审。她当庭认可检方指控,并称自己上有老下有小,请求法官轻判。

  五人凌晨专抢路边烟店

  今年30岁的李某是北京人,长相清秀。李某家属昨日没有到庭旁听,她也没有请律师。

  据检方指控,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间,李某与男友姜某及胡某(已判决)等5人,先后实施了10次抢劫,抢劫对象均为路边烟店,5人共抢得价值33万余元财物。

  李某说,第一次抢劫时她的孩子刚刚10个月,自己正准备

离婚,并和姜某谈恋爱。姜某和胡某多次找到她,希望她参与抢劫。二人说她是女的,她先过去敲门,店主不会防备。

  多名被害人向警方称,第一个进入烟店的,正是李某。李某假装买烟时,几名男子闯入,实施抢劫。

  一名被害人称,当时几名男子用刀指着他,并用胶带缠住他的嘴,还把他的手和腿捆上,拉上窗帘,给他戴上头套,然后问他钱在哪里,并将店里的烟拿走。

  李某说,他们每次抢劫都选择凌晨时分,他们带着4个编织袋,每个编织袋可装40条烟。

  一枚指纹牵出抢劫团伙

  公诉人称,警方调查时,在10起案发现场发现了两枚指纹。法官介绍,参与抢劫的胡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捕,警方发现他的指纹与抢劫案现场的指纹一样,胡某才交代了这10起抢劫案,并供出李某。胡某已被数罪并罚判处20年有期徒刑,而姜某仍然在逃。

  李某昨日一再向法官强调,自己在抢劫中不起主要作用,只是跟着姜某参与了抢劫,而且得手之后她也没有分到钱,因为自己和姜某一起生活,姜某已经分了钱。

  最后陈述阶段,李某开始哭泣,她说自己的孩子还小,母亲年纪也大了,“我知道错了,我没想到会这么严重,请求法官对我从轻判决。”李某最后说。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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