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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续:受害者称赔偿太低欲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0:15 东南快报

  6年前福州发生的“2·20”枪案曾引起公安部长批示、公安部督办。8月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遭冤枉拘押1072天的受害人陈信滔将获得89683.52元国家赔偿。

  由于这与自己申请赔偿的3815846.49元相去甚远,昨日,陈信滔表示将向省高院申请赔偿33万元。

  据了解,2000年10月8日,陈信滔与徐承平合作投资福州安详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及旧车交易业务。陈信滔的兄弟陈信华找到卞礼忠出面调解与徐承平的矛盾。2001年2月20日,徐承平同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队原中队长郑军、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刘雄等人射杀卞礼忠,随后又伪造卞持枪抢劫被警方击毙的现场。

  此案被媒体披露后,引起公安部重视,公安部长亲自批示,并由公安部督办此案。经过8次退回侦查、9次开庭,两次被一审法院判刑,又两次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2004年3月4日,受害人陈信滔被无罪释放。

  当年3月25日,陈氏兄弟俩向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申请国家刑事赔偿3815846,49元。

  今年6月20日,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决徐承平(原陈信滔生意合伙人)等杀人罪名成立,判处徐承平死刑。8月1日,福州市中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认为晋安区检察院和法院应共同对错误逮捕和错误判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但陈信滔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于法无据,旧车市场损失360万也不在本案范围。

  8月17日,陈信滔终于拿到福州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赔偿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指出,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告,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平均在职职工日工资为83.66元,最终决定陈信滔获得的国家赔偿是89683.52元。

  陈信滔认为赔偿太少,因此,他和律师昨日表示将向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33万元。记者 容月玲 见习记者 林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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