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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假借机关名义办培训班诈骗近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1:5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通讯员王俊伟)市政府、市劳动局、建设部、质检局……没有谢某、沈某二人不敢冒充的。他们假借机关名义发出培训通知,收取培训人员近10万元的“培训费”。近日,二人因涉嫌诈骗被公诉到房山法院。

  谢某、沈某两人化名为赵宇和李丽,成立“北京城安委文化发展中心”。2005年10月下旬,他们以北京市劳动局的名义,给多家企事业单位发出了《关于举办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政策宣贯班的通知》的传真。10月底,“培训班”开班,沈某和谢某收取了13500元培训费。

  尝到了甜头的谢某和沈某随后又以北京市消防协会的名义开办了“119消防安全培训班”,以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开办了“《进一步加强废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宣贯班”,以建设部的名义开办了“《电梯应用指南》宣贯班”等一系列培训班。有数十家单位派人参加了这些培训班。

  2006年9月下旬,谢某、沈某在网上看到了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两人又制作了《关于举办〈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贯班的通知》,并向有关单位收取培训费2万余元。培训班开班后,一些参加培训人员觉得食宿条件低劣,讲师授课水平较差,于是向北京市政府查询,得知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谢某、沈某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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