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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自称东北大龙敲诈勒索作案5万余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1:39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专稿(驻唐山记者赵锡臣、 张鸥):“我是东北大龙,你伤人了,你的仇人花3万元雇我们打断你一条腿,要想摆平此事,就要汇来3万元钱。”自2005年开始,10余省市的各大企业法人代表相继接到自称黑社会的“东北大龙”的恐吓和勒索。2007年8月13日,唐山路南警方历时两个多月跨省侦查,最终破获这一特大系列敲诈勒索案件,擒获涉案团伙成员4人。

  2007年6月22日,唐山市某有限公司经理张先生向路南警方报案称,他接到一个辽宁鞍山的恐吓电话,电话中的男子自称“东北大龙”,是黑社会的,该人称:“你伤人了,你的仇人花3万元雇我们,要把你的一条腿打折。”该人威胁张先生,要想摆平此事,必须向其指定的一个银行账户汇入3万元钱,否则后果自负。经讨价还价,张先生汇去6600元。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唐山市内多家企业法人代表也陆续接到此类恐吓电话,并有数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损失。

  路南警方立即展开深入侦查。专案组民警辗转北京、天津、辽宁鞍山、大连、内蒙古赤峰、我省沧州、承德等多个地区,驱车万余公里进行侦查,终于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及活动范围。2007年8月13日晚20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大连警方的配合下,在大连市金州区将犯罪嫌疑人高某(男,32岁,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张某(男,43岁,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沈A(女,20岁,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沈B(女,18岁,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4人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高某等交代,自2005年5月开始,他们从北京一信息中介处购买了印有各地企业、法人信息的资料,然后用东北三省的手机卡给事主打电话,自称是混迹黑社会的“东北大龙、东北李大龙”等,要求受害人向其用假身份证开户的

银行卡内汇钱,敲诈勒索成功后将钱取出,扔掉手机卡、银行卡后转移到其他地方继续作案。

  经查,该伙犯罪分子已实施5万余起敲诈勒索行为,涉及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北京、内蒙古等10余个省、市、自治区,现已初步查明涉案银行卡100余张,从几张有流水账单的银行卡看,即遂案件案值达3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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