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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冒名贷款12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2:56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廖明生 蔡伟艺

  本报讯 昨天,原本是漳浦南苑食品公司21名前员工欠贷纠纷案第一次开庭时间,但因原告方工商银行漳浦支行申请而延期开庭。

  法官称,原告表示是否撤回对南苑21名员工的起诉,将研究讨论再做决定。但21名员工担心,即使撤诉也可能无法消除他们在银行系统中的不良记录。

  9年前,南苑公司用这些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购房贷款的名义,向当地工行贷款125万元,用于公司经营。这些员工表示,直到接到法院的传票,才知这回事。昨日,南苑公司原法人代表白某忠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欠贷案员工】

  银行系统会不会

  留下不良记录

  昨日一早,记者跟着柯某腾等12位被工商银行漳浦支行起诉的南苑员工,一起来到漳浦县法院,按传票时间,当日第一次开庭审理这起贷款纠纷案。

  但上午9时许,在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案件的林法官说,23日上午,原告方打来电话要求延期开庭,“他们说要上报上级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撤回对这些被告的起诉。”法院考虑到延期开庭有利于被告方充分准备答辩,所以接受原告申请。撤诉或者开庭的日期将在未来一个星期内有明确说法。

  被告之一的柯某腾为了当天的开庭,准备了厚厚一叠答辩材料,列举了10多个疑点,“准备了好几天才整理出了这些材料,原本大家都很希望今天他们(原告方)能给我们一个说法的”。随同前来的另外11位员工也显得很无奈,原告方撤诉,他们将省去不少麻烦,但很担心撤诉后银行会留下他们的不良记录,“如果那样,今后要贷款或按揭就很麻烦了”。

  对此,林法官认为,如果最后证实贷款与员工们无关,那银行方面没有理由留下个人不良记录。

  【原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土地等资产

  已被银行没收

  同日,原南苑公司的法人代表白某忠,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1998年南苑因经营需要,向工商银行漳浦支行申请贷款,可因信贷指标不够,与银行方面商量后,决定打房贷的擦边球。白某忠说,当时确实拿着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手续,具体操作的是公司财会人员,名字有可能是代签的。不过,白某忠一再强调,只有高层和财会少数人知道这件事情,员工毫不知情。同时银行也把南苑公司的土地等资产没收了,足以抵消债务,就不应该再起诉了。

  在南苑公司前员工们看来,贷款申请手续上有诸多疑点,但为什么最后钱还是贷出来了?工商银行漳浦支行当时的房贷部主任李某勇,昨日就手续审查问题告诉记者,“当时还有副主任审查(借款凭证),下面的人做完了,报告一下,我就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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