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多名盗贼脸抹口红夜劫宝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6日01:4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前天,参与去年城阳一工艺品厂宝石抢劫案的最后一名嫌犯司某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罚款3万元。此前,另外7名案犯分别被判处8年到14年不等的刑罚。

  回放:捆绑门卫撬走宝石

  去年5月28日凌晨1时许,4名男子脸涂口红、携带手枪式打火机、胶带、电线,爬到城阳区某韩资工艺品厂门卫室,用电线捆绑住两名门卫,拿胶带封住他们的嘴巴,然后打开了厂房大门。紧接着,一辆白色面包车开进大院,来人撬开资材室门锁和铁皮柜,把里面价值118万多元的人造宝石、银针、宝石链等物品搬到面包车上拉走。

  当日凌晨2时50分许,两名门卫挣脱绳索后,发现室内大量宝石被盗,立即报警。专案组通过公司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当晚凌晨1时30分许,一辆白色面包车驶入被盗公司,凌晨2时20分离开。专案组认定,此案可能是内盗或内外勾结作案。

  调查:发现内外勾结作案

  警方走访发现,公司员工李某案发前与厂外人员联系频繁,而且案发当晚行为有些反常。警方顺此线索查清李某的社会关系涉及刘某、鹿某等人,另外进一步了解到鹿某的朋友李某某在城阳区开设了一家饰品商社,专门经营工艺品原材料。民警赶到李某某的饰品商社展开侦查,在饰品商社发现了嫌疑车辆等物。

  去年6月5日晚,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鹿某等5人,随后又将参与作案的赵某某等人抓获,并远赴沂南等地将被抢宝石原材料全部追回。开车的郓城县嫌疑人司某外逃,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今年2月,司某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二代证,被查出是青岛警方通缉的在逃犯,当场落网。

  进展:司某服判不再上诉

  今年7月16日,公诉机关以抢劫罪指控司某。被告人司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实施抢劫时只负责开车,没有分到赃款。辩护律师辩解,被告人司某应认定为从犯,有悔罪表现,家属主动代其缴纳罚金1万元,请求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最后判决,司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司某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本报记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