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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忍痛沉默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15:28 大江网-新法制报
家属忍痛沉默十年
10年后,邓广辉一家人才敢于站出来举报

  惧怕对方“家族势力”家属忍痛沉默十年

  邓加祥说,下午5时他干活回到家,当时一村民跑到他家告诉他:“加祥,你儿子关在药房里死了!”这个噩耗像晴天霹雳般把他震懵了,之后就晕倒在地。他和妻子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第四天,村支书让村干部到他家里就此事进行调解,他没有答应。“当时,我想过去告邓功兴,可我是一个懦弱的男人,而且是个孤儿,我怕万一没告倒他反而砸了自己脚。”邓加祥惭愧地说,当时好多村民也“好言”相劝:“人家家族势力强大,亲戚又多,有钱有权,你拿什么去告啊,说不定你这个儿子也要被弄死。”谈到状告村支书时,他的妻子尧保仔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记者了解到,要不是大儿子邓广辉的坚持,他们至今仍反对去告状。

  “那是什么原因让你们最终敢于站出来举报呢?”邓广辉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今年去告发村支书是因为6月份,他梦见跟弟弟在一起玩耍,可当他伸手去拉弟弟时,弟弟对他说:“哥,我死得好冤啊!”醒来时,他泪流满面,于是,他决定要告别父亲式的懦弱,去做一个真正的男人!

  而这却是邓功兴所料不及的,记者从办案民警口中证实,民警在开始讯问邓功兴时,他很不以为然地说:“这件事早就了啦,你们不要找我。”他还振振有词地说:“我们乡下死了人都是这么处理的。”

  在看守所,邓功兴告诉记者,邓建辉当时自愿承认拿老虎钳撬开锁偷了钱,并拿钱去小商店买东西吃,当时他并没有打他们。“偷了钱为何不把他们送到派出所呢?”记者问,对此他却说:“我当时是出于好意,因为他是我本村人,小孩又小,如果把他送到派出所,以后到哪里去找对象啊!”他还说,事后,他让村委会干部、小组组长作见证,与邓加祥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约定由他赔对方7000元,并附带一句“从此以后再不能追究责任。”对于自己当初的做法,已当了14年村支书的他显得有些后悔:“当时不应该把他们放到药房里面,如果送到派出所里面一点事都没有,当时脑子糊涂了。”但是,死者家属矢口否认签订了协议及拿了赔偿费。

  律师说法

  村支书将面临7年以上徒刑

  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的高正维律师指出,以非法拘留、禁闭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本案中,村支书拘禁他人的行为严重违法,而且是非法拘禁导致他人致死,构成量刑上的加重情节。由于本案发生在1997年3月份,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特殊性,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新刑法对非法拘禁他人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1979年刑法规定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因此,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所以,应适用旧法,村支书将面临7年以上徒刑。另外,所谓签订的免责协议是无效的约定。

  社会学家

  此案蕴含生命教育的缺失和对漠视生命的追问

  江西师范大学社会学的王力副教授认为,这样的案子在我国偏僻农村有一定代表性,此事首先折射出的家庭、学校、社会对孩子生命教育的缺失。其次,本案也反映出社会对漠视生命行为的追问,村支书非法拘禁小孩致死亡,家属未想到或者是不敢用法律讨公道,而拥有几千人口的大村寨也集体选择失语,这在法治社会是很难想像的事情,由此,还可看出我国有些农村地区民众法律意识仍然很淡薄。

  □文、图/记者陈华世、见习记者黄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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