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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被抓欲私了遭拒威胁治安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01:4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通讯员 花法宣) 花都一小偷因盗窃摩托被人赃并获后,先是以“车是低价购买得来”的理由百般抵赖,不成后又恼羞成怒,以“等我出来你就死定了”相威胁、并以砖头砸治安员抗拒抓捕——记者昨日下午从花都法院获悉,该院以抢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被告人闫某来自湖北省襄樊市,近40岁,农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6日14时许,闫某在宝华路的工商银行前遇到以前的同事王某,两人商量偷摩托车,在东华庄五华超市门口附近,两人找到了作案目标:一辆没有锁保险锁停放在超市门口对面的红色男装摩托车。两人买来作案工具螺丝刀后撬开车头锁,并将摩托车线路弄开后将摩托车发动起来离开现场。车主骆某听到动静后,立即和朋友开着摩托车追出来。 闫某把车开到在东华庄里面的出租屋楼下后,被群众和车主追过来围住。闫某辩称是以500元向他人买过来的,声称:“这车是我花500元钱买的,现在赔给你500元钱算了。”但车主和治安员坚持要报警。闫某一听要报警就慌了手脚,挣扎着要溜之大吉,一名治安员要抓住他,闫某又拿起地上的一块砖头砸过去,却被治安员躲开了。治安员与车主等人马上合力将闫某按在地上,眼看逃脱无门的闫某遂恶狠狠地威胁道:“等我出来你就死定了!”但治安员不为所动,仍牢牢控制着。警察接报赶到现场后,将闫某连人带车一起带到派出所。 法院审理后,认为闫某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判过刑,是累犯,现再犯抢劫罪,应予以重判,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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