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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徒抢劫后为防事主报警将其割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实习生杨绪军报道: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入室抢劫案,案犯在抢劫得手后竟将被劫女子残忍割喉。庭审中,死者家属向被告索赔死者小孩的抚养费以及其父母的赡养费,并要求按照案发地的生活标准进行赔偿。 据悉,去年9月16日深夜,被告人汤石泉和黄志林窜至白云区长虹村向玉珍家中抢劫。抢劫得手后,汤石泉手持西瓜刀威胁向玉珍,不让其报警,并在向玉珍的脖子上划了一刀,然后匆匆逃走。向玉珍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06年9月21日,公安机关抓获两名凶手。 此次开庭,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血样鉴定以及凶器资料,显示两名被告人确系杀害向玉珍的凶手。被告人汤石泉则辩称,自己只是对向玉珍的脖子划了一刀,并不想致其死亡。 据悉,被害人的父母、丈夫都是湖南淑浦县的农民,被害人的儿子才3岁。对于抚养费和赡养费,向老伯要求按照案发地(广州)的生活标准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数目由法院定夺。 休庭后,汤石泉的家属主动找向老伯协商赔偿事宜。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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