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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蒙冤被判死缓8年后真凶落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09:57 大河网-大河报
农民蒙冤被判死缓8年后真凶落网(图)
本月4日,郝家亲属在汾阳监狱门外,郝金安仍在里面关着。

  □记者潘国平 实习生魏浩文图

  核心提示

  1998年,在山西临汾打工的河南农民郝金安因涉嫌“抢劫杀人”被当地警方逮捕,后被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6年,河南宜阳县警方在一次常规巡逻中抓获犯罪嫌疑人牛某。牛某称,1998年前曾在临汾市抢劫杀人。

  随后的调查显示,郝金安是被冤枉的。但此时,郝已经在狱中服刑八年,且身有残疾。

  此前,郝金安一直未放弃鸣冤,称自己是被警方“屈打成招”,但未有任何回应。

  目前,司法机关已认定郝金安是清白的。但因牛某杀人案尚未宣判,郝金安至今仍在牢中。

  “俺弟弟是被冤枉的”

  “真凶已经被抓一年多了,俺弟弟被冤枉入狱也已经快10年了,但他何时能从里面出来,却没有人给个说法。”12月2日,舞阳县辛安乡庙后村农民郝金安的姐夫来到本报,称郝金安1998年去山西省乡宁县打工,之后与家人失去联系,4年后家人方获悉,郝金安被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已在汾阳监狱服刑多时。

  据郝家亲属介绍,郝金安父母早逝,只有一个姐姐。郝金安今年50岁,一直未婚。1998年,他到山西省乡宁县台头镇全湾子煤矿打工,其后多年没有音信,亲属一度以为他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从2002年起,家人开始不断接到郝金安从山西汾阳监狱寄回的信件,信中称自己因“抢劫杀人”被判死缓,但自己是被冤枉的,希望家人能“想想办法”。

  2004年11月,郝金安的姐夫到汾阳监狱办理了会见证,见到郝后,发现他的腰部有道做过手术的疤痕,是一名残疾服刑人员。郝金安告诉姐夫,自己根本没有抢劫杀人,是“遭受了警方的刑讯逼供,才被强加的罪名”。

  凶杀案后糊涂入狱

  郝金安的亲属告诉记者,让郝牵涉其中的杀人案发生在1998年1月19日。当晚10时许,郝所在的全湾子煤矿河南舞阳籍矿工刘茵和被人用刀杀死,警方将此案定性为恶性抢劫杀人。1月24日晚8时许,郝金安被台头镇派出所几名民警叫走,民警同时在他的住处找到了和现场脚印吻合的一双鞋及一件带有血迹的衬衣。

  当时,郝金安称鞋子是自己花20元钱从老乡牛某、杨某手中买的,衣服也是他们两个人的。但警方没有做相关调查,就直接将郝金安刑事拘留。

  郝家亲属提供的判决书内容显示:1998年1月24日,郝金安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抢劫刑事拘留,3月4日被批准逮捕。同年11月1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在审理中,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临汾分院检察官裴国庆、杨圣华出庭指控称,1998年1月19日晚10时许,被告人郝金安携带一把刀子窜至乡宁县台头镇裴家河煤矿刘茵和住处,向刘要钱,遭刘拒绝后,即用

拳击打刘的胸部,随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朝刘的头部刺了一下,刘倒地后,郝金安又用木板击打刘的头部,用手卡其脖颈,致刘茵和当场死亡。随后,郝金安翻箱倒柜找钱未果,后逃离现场。

  检察机关还提供了此案报案材料、乡宁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鉴定刘茵和系因窒息及颅脑损伤死亡)、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书等。检察机关称,经提取化验,郝金安处发现的白色衬衣的左前襟及左袖口的可疑斑迹均为血迹,其血型与死者刘茵和一致。案发现场所留皮鞋足迹特征和郝金安右脚橡胶底皮鞋鞋底特征属同一种花纹。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郝金安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8年12月3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核准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

  申诉状如石沉大海

  郝金安被送进监狱后,开始不断地向山西省各级司法机关寄申诉状,但这些申诉状都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结果。

  郝金安在申诉状中写道,1998年1月19日晚,即事发当晚,他在台头镇煤矿职工马某家打牌至深夜11时许,“这个事情马可以证明”。

  郝金安特别指出,警方所指控的鞋和白衬衣有血迹的问题并不准确。他说,是杨某把这双鞋卖给他的,价格为20元。“白衬衣我根本就没有,是他们(警方)硬定的,真正的凶手很可能是杨某。”

  “认罪服法这个词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没有罪就谈不上‘认罪’二字,我是冤枉的,判决书上的犯罪事实都是捏造的。省高院的法官复查案子时,张口就说‘你的案子判得特重’,我说不是特重,我本来就没罪。”郝金安这样写道。

  郝金安的姐夫说,在监狱里,弟弟一直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申诉,但至今连一次正式答复都没有。

  警方涉嫌刑讯逼供?

  郝金安的亲戚称,郝金安去山西前身体一直很好,毕竟能在煤矿上干活。但再见到他时,他却变成了一名残疾人。

  郝金安在给其姐姐写的信中说,1998年1月24日晚上8时许,乡宁县台头镇派出所几名民警把他叫到煤矿办公室,询问是否认识刘茵和,郝说认识。晚9时许,5名民警把郝金安带到裴家河煤矿工人住处。此时工人都回家过年了,民警关起门就打郝金安,并剥光了郝的衣服,其间郝数次昏迷,又被冷水泼醒,一直打到天快亮,郝才被带到台头镇派出所。在派出所,郝金安再次遭到不同方式的毒打。

  郝金安说,在派出所,自己已经“站都站不起来了,同时感到腹部疼痛难忍”。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就“胡说一通”。随后,派出所民警把他送到县看守所,是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带他到乡宁县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是“腰子(肾)被打坏了”,必须马上做手术。就这样,郝金安的一个肾被切除,左腹部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

  记者看到,郝金安姐夫去探视他的监狱会见证上,郝金安的编号上写着一个“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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