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曾向警方点出真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09:57 大河网-大河报
曾向警方点出真凶
本月4日,郝家亲属在汾阳监狱门外,郝金安仍在里面关着。

  曾向警方点出真凶

  记者在查看当时办案机关的讯问笔录时,发现一份落款时间为1998年8月5日的笔录显示,郝金安曾明确提醒办案民警,牛某、杨某可能是作案凶手,但不知为何,警方却没有对这些重要线索作进一步落实。

  郝金安告诉警方,刘茵和以及牛某、杨某都是自己同乡,在煤矿上打工。案发前几天,牛某、杨某在郝金安住处已经住了十几天。一次,刘茵和在郝金安的住处曾对牛、杨两人说:“你俩这么年轻,不好好干活,还能光靠老乡?”牛某和杨某两人与刘茵和吵了几句。案发当日的深夜,牛、杨两人回到住处时,郝金安已经休息,“他俩在脸盆里洗手后没倒水,把一件衣服塞进屋内放衣服的编织袋中就走了”。郝金安第二天起床倒水时,发现脸盆里的水有些红,但他“没有考虑那么多”。

  在警方的讯问记录中,郝金安表示:“这个案子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和死者无冤无仇。如果是我作的案早跑了。”但这些话,并没有让警方放弃最初的“侦查方向”。很快,郝金安被起诉到法院。

  无罪辩护未被采纳

  12月5日,在临汾市诚敏律师事务所,记者见到了当年为郝金安一审作辩护的律师王维钧。提起该案,王维钧张口就说:“这是一起冤案,郝金安是无罪的。”

  王维钧说,判决认定“被告人郝金安为牟取他人钱财,采取暴力手段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特别严重,应从严惩处”是错误的。自己在法庭上就一直咬定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

  王维钧说,从1998年1月起至当年11月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郝金安均辩称,鞋是杨某卖给他的,血衣不是他的,他没有作案。作为法院指定的辩护人,王维钧在调阅卷宗后,也当庭为郝金安做了无罪辩护,认为本案杀害刘茵和的真正凶手没有查清,杨某等人有重大嫌疑,作案凶器没有找到,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郝金安杀害刘茵和,郝金安应无罪释放。

  但法院认为,郝金安在乡宁县公安局受审时,有一次曾交代是他杀害了刘茵和,并最终采信了公安机关的这一说法。

  王维钧说,在今天看来,皮鞋、白衬衣虽然是在郝金安住处找到的,但警方并没有找到相关凶器,在没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的情况下,草率地认定郝金安杀害了刘茵和,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

  真凶8年后偶然落网

  虽然郝金安在监狱中不断地进行申诉,但相信他无辜的人并不多。直至去年,河南宜阳县警方在一次常规巡逻中的偶然发现,给此案带来了转机。

  12月6日,宜阳县警方给本报记者还原了当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牛某的过程:2006年4月11日凌晨2时许,该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该县滨河西路附近时,发现3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询问。见民警上前,3人突然分头向三个方向逃窜,民警奋起直追。后民警将其中一名男子堵在了洛河桥上,这名男子纵身从桥上跳下,坠落在河堤上,一条腿骨折。

  当晚,共有两人被警方控制。经查,两人都没有身份证,身上还携带有撬锁专用工具“改锥”。

  随后,受伤的男子被民警送往

医院,这名男子称自己叫薛世豪,家住某某地,但警方经过核实发现当地根本没有薛世豪这个人。在男子住院治疗期间,宜阳警方不仅为其垫付医药费,还派民警给予照顾。一个多月后,男子眼见自己的腿已经残疾,加上民警对自己的照顾,终于主动向民警坦白,自己真名牛××,曾经在山西一个煤矿杀过人。民警迅速与山西警方联系,确认此人正是1998年1月19日杀害刘茵和的凶手之一。警方确认,涉嫌杀害刘茵和的共有4人,随后,同案一名嫌疑人在河南舞阳县落网,另外两人一人已死亡,一人尚在追捕中。临汾市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将此案移送到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被认无罪仍未自由

  12月4日,记者陪同郝金安的亲属赶到山西省检察院,一名女检察官称,该院对郝金安的案子很重视,发现真凶之后,办案检察官调查认为郝金安是无罪的。但当前尚有一名嫌疑人没有抓到,只有抓到这名嫌疑人后,法院才能够进行判决。有关部门已经督促公安机关尽快抓捕,目前,检察院已经向汾阳市监狱打过招呼,“郝金安在里面生活得很好”。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厅白法官说:“真凶出现后,我们也认为郝金安是冤枉的,目前已经下发了再审裁定,但经过协调,最后的意见是牛某等人一案判决后才能宣告郝金安无罪。但此案何时能够判决,目前没有答案。”

  临汾市检察院检察官段太平说:“目前牛某一案已经进行过公开开庭审理,证据证明郝金安与刘茵和被杀案无关,检察院在起诉牛某涉嫌杀人的案子时,也没有提到郝金安,但两个案件是有关联的,只有法院对牛的案子进行了判决,才能够对郝金安的案件进行定性。”段同时表示,郝确实是无罪的。

  办理牛某一案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杨霞说:“此案虽然进行了公开审理,但目前上级机关已经打了招呼,何时判决,需要等上级机关发话。”

  “郝金安已被关了9年多时间,其在狱中也写了数百次申诉状,但此前司法机关丝毫没有立即纠正冤案的决心和行动,现在认定无罪又不放人,也不妥。”王维钧说。

  开物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段建国说,追查、审判真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抢劫杀害刘茵和的真凶未全部到案,审判未完,这是事实,这个问题确实与郝金安是否真的被冤枉有关联,但有关方面不宜明知郝金安被冤枉,还以真凶及共犯未到案以及尚未对真凶作出判决为由,使被冤枉者继续被剥夺人身自由。“法院应当尽快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使无罪人员尽早恢复人身自由。”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