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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恶意取款被判无期续:其父借款20万打官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06:1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周皓) 各方关注的因ATM机出错恶意取款17.5万元,挥霍一空后被判无期徒刑的许霆一案(详见本报18日A15版和昨日A2叠广州新闻报道)昨日又有最新进展。被告人许霆已经提出上诉,广州商业银行则表示该行内部已处理此事。 许父借款20万元打官司 昨天,被告人许霆的辩护律师、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义春及许霆的父亲徐彩亮均确认,此案已经上诉。 许霆的母亲待业在家,许母以前常揽零工贴补家用。许霆被捕的消息传到村里后,许母便不再出去打工,一家三口每月的收入不到1000元。为了儿子的官司,许父从亲戚朋友处东拼西凑了20万元,在他看来,这就像路边捡了别人的钱一样―――“就算花了别人多给的钱,还了不就没事了嘛,怎么是秘密窃取,又怎么非法占有了呢?” 逃亡路上又办银行卡 逃亡路上,许霆咨询过一些懂法律的人,但一直没有能够得到一个确切的答复―――“他其实一直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犯法,有多重?”他的女友阿琴说。 逃亡生涯并不是很多人想的那样东躲西藏,许霆一直没有放弃正面面对社会的努力。他一直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证,并在山西太原应聘了国内一家著名企业,由于表现出色,随即被该企业录用并送到陕西宝鸡培训。“他在陕西的时候还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证办过一张其他银行的银行卡,还汇过钱。”一个月的培训结束后,许霆和同事一起乘火车去北京任职,结果在宝鸡火车站被抓。“他和家里联系过,说自己‘捅了天’,但一直不愿回来,”许父回忆,许霆说回家会牵连父母。 银行方面已内部处理 昨日,广州市商业银行办公室副经理江女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内部已经对此事作了调查处理,是很彻底的处理。但她拒绝透露处理的详细内容,“因为这些属于高度的商业机密”。对于许霆为何在逃亡时仍可以办理银行卡,并正常使用,江女士表示会询问相关技术部门后回答。 广州市商业银行查明,事发ATM取款机共被取走193806元,其中许霆取走175000元,郭安山取走1.8万元。其他另有两张卡号取款2笔,涉及多占金额2198元。 事发ATM机就在生产商楼下 事发ATM机的生产和维护商是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事故是因为该公司对ATM机升级后造成系统异常。该公司公共关系科负责人詹先生对故障损失如何赔偿没有做出明确回答。记者发现,事发ATM机其实就在广电运通总部楼下。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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