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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者碰面骗局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09:59 常州日报

  “邻居”碰面 东窗事发

  由于买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李映经常到御园4期施工现场看房,想到春节后就能乔迁新居,他心里美滋滋的。可是,这种愉悦的心情没能持续多久。

  12月17日,李映在工地上碰到一个也经常来看房子的人,因为不久后将成为邻居,两人便有了很多共同话题。巧的是,她也是在胡红手上买的房子,是102室。对方还说,她有个亲戚在房产公司买了这儿的房子,居然就是李映的302室!

  一听此话,李映顿时懵了。但人家是在开发公司买的,他不敢往下想了,让这个“邻居”把她亲戚的购房合同拿来。对比之后,李映才知道,自己上当了,胡红是个大骗子!这位邻居也慌了,于是,两人相约一起向警方报了案。

  其实,在此前一天,12月16日,胡红又通过中介将自己在溧城镇沿河小区的自住房挂牌出售。这一情况让中介陡生疑惑。在和其他中介深入了解之后得知,这个女人居然将御园4期同幢同单元同一套房通过不同的中介同时卖给了4个人。这下,知道上当的中介们立即向警方报警。同时,中介们称,愿意退出胡红付给他们的中介费。

  12月17日,在胡红沿河小区的家里,挤满了前来质问的购房人和中介商人。大家回想起,原来胡红不让去开发公司查询是怕拆穿骗局!有的中介想起来,当时为快速卖房,曾将胡红提供的房源上网,被胡发现后,她又以怕改名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为由,要求从网上撤下。拆迁办转让手续也曾复印过给中介,过几天又被胡红索要走,原来,这一切都是做贼心虚!更让人痛心疾首的是,有几个买房人眼看交房日期已近,逮到个合适的价格,已把老房子给卖了,正租房居住,眼巴巴地翘首盼望着新房钥匙。

  一套房竟卖给四人

  溧阳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拆迁办证明:这6套房的产权不属拆迁办,他们也没有和任何单位、个人签订过转让协议。房产公司则证明:这6套房已经全部售出。很快,警方将胡红“请”进了公安局。

  胡红到案后自称,诈骗起因是这几年与丈夫关系一直不好,经常闹离婚,2004年,她在溧阳沿河小区买了套房子,以自己的名义领了房产证,但欠了15万元债,是丈夫卖掉城河梢的老房子,给她还了债,后来离婚时,前夫硬要分房产,胡红不肯。所以便一直想弄笔钱给前夫,让他自己买房。

  2007年5月,胡红在中介所玩时,听中介所的人讲御园房产4期的房子很好卖,搞2套炒炒好赚钱。她想,反正房子还在建,没人知道是谁的,而且又好卖,便萌发了冒充房主通过中介所和别人定协议,骗取定金的念头。

  考虑几天后,她向中介说自己通过关系,从拆迁办弄来了几套御园4期1幢1号门一至三层的房子。当月底,中介就找到了买主,叫胡红去签协议,经商洽,以每平方米3800元至4400元不等的价格出手,胡红与毛芳、张平、王娟分别签了定房协议,收了每人5万元定金,不费吹灰之力,她一下就收进15万元。

  这次以后,胡红在中介业小有名气,大半个月后,又有一个中介主动找胡红要御园4期的房子,胡红想既然这么多人要,不如多虚构几套出来卖卖,她装作一副惜售待涨的样子,又在中介所与李云签订了合同,收取定金4.6万元。签完协议后,胡红都神秘地叫买方不要去开发公司询问房子的事,省得以后改名字会招来麻烦,损失的是购房人的钱,而且定金不退。一次,胡红还打电话给一个买房人,说看在与其姐夫认识的面子上再便宜7200元,对方心里还挺感激的,殊不知,这套房子,胡红一共卖给了4个人!

  由于她能“弄”到御园4期的房子,神通广大,还可帮忙买车库、挑储藏室,几个买房人相继送钱托她打点,胡红毫不客气照单全收。就这样,直到案发,胡红一共骗了10个人。

  为了不露出马脚,胡红伪造了一份委托书,内容是:“林金学全权委托胡红签订御园房产4期17幢1号门102室及202室的转让协议”,同时为使购房人相信这两套房子确实是林金学的,胡红还伪造了一份溧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与林金学签订的转让协议,以证明上述房产为林所有。 “聪明”的胡红让人刻了两枚拆迁办的公章和假财务章,伪造了拆迁办协议,并注明可以更名,以及拆迁办开具给她的收款收据等等。

  警方查明,胡红付给中介共计6万元中介费,给儿子抚养费6000元,给前夫39万元在马鞍山买了房子,自己还添置了首饰等物品。她自知不久便会案发,便想趁房子交付前开溜。为此,她还把自己的衣服和日用品托前夫放到了马鞍山,准备逃跑时方便些。一旦将溧阳的住宅卖掉,胡红拿了钱就会“人间蒸发”。

  受害人的心声

  2007年年底,溧阳相关网站上出现不少帖子,一名受害者发帖说:“我刚从派出所录完笔录回来,一个叫胡红的女人将不属于自己的几套御园房产4期的房子通过多家中介公司挂牌,从2007年5月开始,已有10人上当,合计已付给此人协议定金50多万元……若有相同情况的网友,赶快至城中所报案,据称,该案是溧阳涉及受害人最多的卖房诈骗案。请各买房人、中介朋友务必提高警惕。”

  还有人说:“我是买主,上当最主要的原因是骗子一再和中介、和我强调如果要买她的房子,不能到开发公司打听,不然发生问题改不到名字要自己负责,押金不退。再说签约的时候她拿的是真实的身份证,而且和我亲戚还认识、她以前确实通过中介卖过房子,如上种种导致我上当,当然也怪自己太相信人了,不懂审查,所以我说中介和买家都是受害人,现在只盼能把钱追回来了。”

  5年内新购房产交易须缴纳过户交易手续费,本是国家为限制“炒房”而出的一条政策,却成为一些不法之徒在诈骗时的一条“法宝”——“千万别去房产公司问情况,否则改不了名字,还要交过户费!”出于逃避规费的想法,一些“买房人”甚至到案发还被蒙在鼓里,不得不让人深思。

  值得欣慰的是,目前赃款已经全部追回,溧阳警方已将款项如数退还给所有受害人,但愿这能让受害人愤慨和受伤的心能有所平复和愈合。(文中当事人、地产均为化名)徐玮 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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