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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成立之争惊动全国总工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02:13 大众网-齐鲁晚报

  主持工作第四天 副主席又被开除

  工会委员姜仟秋就是在这种形势下,经福山区总工会批准,先是于2007年4月6日递补为澳利威工会副主席,并于6月4日开始主持工会工作。

  但在出面主持工会工作的第4天,姜仟秋就失去了在公司的工作。事件同样缘于工会组织的又一次维权。

  2007年5月,公司建立了“拆洗班”。在这个岗位上,女工们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用手接触含苯的有毒原料。前任主席王昭日曾经为此与厂方交涉,但工人的工作环境始终未能改善。

  6月6日下午,公司安排线处理E线上的职工去“拆洗班”工作,其中包括工会委员林菲菲和6名新加入工会的女工。工作5小时后,女工们出现头晕、呕吐、掉泪等症状。姜仟秋当时在二楼工作,接到女工电话后就赶到现场目睹了一切。

  6月7日上午,姜仟秋带领出现不适症状的工人到经理办公室交涉,要求公司给她们发放劳保用品:橡胶手套、防毒口罩,并且安装换气扇,否则调换工作。

  姜仟秋记得,当时公司一位外籍经理指着办公室挂着的钟对她说:你也下去干拆洗,我给你5分钟时间考虑,否则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他又用手指着其他职工说:你们身体不适,是在家吃了什么东西了吧,与公司无关!

  5分钟很快过去了,但姜仟秋和女工们不愿屈服。据姜仟秋回忆,当时,人力资源部一位经理说:“时间到,跟我来,公司开除你们!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姜仟秋就这样失去了工作。

  法院认定胜诉 却难享胜利果实

  在此后的数月内,姜仟秋和工会顾问张军多方奔走,终于使得当地劳动部门将澳利威公司辞退姜仟秋的行为认定为姜履行工会主席职责而遭受的打击报复。但围绕返回公司上班以及赔偿等问题,姜仟秋始终未能与公司达成一致。

  刘美珍、姜仟秋等职工以及她们发起成立的基层工会,在过去一年多的维权经历中,虽然大多以她们的胜利而告终,但除了拿到一些代表胜利的材料外,她们却很难享受到胜利的果实。用姜仟秋的话说,每一次几乎都是“惨胜”!

  在刘美珍等6名女工的维权问题上,经过劳动仲裁和两次法庭诉讼之后,公司辞退她们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但新的问题来了,法院的终审判决于2007年10月22日作出,此时刘美珍她们被公司开除已经一年多了,她们的劳动合同已经先后于2007年1月、2月到期。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期间,6名工人的劳动合同是否应暂时中止?当事人和公司围绕这一问题的交涉还在进行中。

  刘美珍说,这两年的经历让她有些心力交瘁:四次被开除,最终失去了工作,现在不太可能回厂复职,公司的补偿也不知道何时能拿到。更让刘美珍等6名女工感觉尴尬的是,她们虽然被辞退了,但公司却一直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刘美珍、孙庆英和初爽3人的劳动关系和档案关系至今还在公司内,这也导致她们一直不能再正常就业。

  而针对工会副主席姜仟秋的维权问题,虽然工会组织和劳动部门认定澳利威对她进行了打击报复,但她仍然没办法回公司继续上班,徒留一个工会副主席的虚名,却没有能力为工会做任何事,姜仟秋目前只能待业在家。

    工会成立之争惊动全国总工会

  在澳利威工会艰难成立及维权的整个过程中,一直活跃着一个特殊的人物:张军。说他特殊,主要是指身份特殊:他不是澳利威的工人,却是澳利威工会的顾问;而他的另一个身份,是被澳利威开除了四次的刘美珍的丈夫。

  这个特殊的身份,让张军从一开始就关注着澳利威工会事件,并执著地为澳利威工会东奔西走:为妻子维权、为职工维权、为工会维权。

  张军曾经是一名电工,经过3年法律专科的学习,也曾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于2002年将自己所在的公司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几年之后,张军再一次走上维权道路。这一次,他是为澳利威工会维权。张军的出现让澳利威的女工们在维权问题上得到不少帮助。

  在工人们为成立工会进行罢工时,张军决定寻求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的帮助。2006年10月16日上午,他拨通了全总的电话,组织建设部的一位陈处长了解情况后表示会关注此事。17日,张军第二次给全总打电话,表述了事态的严重性,得到的答复是:全总对此次为成立工会而进行的罢工很重视。18日,全总的一位副主席率领两位处长飞往烟台,专门协调澳利威工会成立的事情。

  10月20日,在全总的支持下,澳利威工会正式成立。随后,张军就被工会聘为顾问,全权代表工会对外联系处理工会事务。

  工会成立后,张军又回过头来开始为刘美珍等6名被开除的工人维权。在他和工会的努力下,经过劳动仲裁和两次法庭诉讼之后,公司辞退刘美珍等人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

  2007年6月7日,工会副主席姜仟秋被公司开除。张军又开始为她奔波维权。

  4个月的执著与努力终于换来了一份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姜仟秋)向厂方反映拆洗班劳动保护条件较差的问题,代表工会要求厂方改善生产保护条件,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此行为属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而你公司却因此同日将其由线处理班调整到拆洗班工作,构成了对姜仟秋同志的打击报复。”

  在张军的指导下,工会成员接受了劳动法律培训,而他注重“证据”的维权经验也深深影响着工会的成员。能证明6名女工和姜仟秋等人权益被侵害的各种文件、公告、笔录被妥善保存;每次与公司和政府部门的交涉,他都不厌其烦地做了详尽记录。即使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军也不忘拿出录音设备,对自己说的话留存记录。

  张军还在网上为澳利威工会开了一个博客。他将澳利威女工及澳利威工会艰难的维权历程详细地整理出来,并借助博客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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