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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时被警察反铐双手续:当事警察被停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15:2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这起事件,百分之百是警察的错。"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罗湖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邓成林等一行十余人来到本报,向本报及当事记者表达歉意。邓成林表示,二名当事民警已经停职,将按警队内部管理程序处理。

  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公安分局相关领导十余人携两篮水果来到本报办公室致歉。罗湖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邓成林首先表示,昨日上午分局临时召开了各派出所所长会议,黄贝派出所所长刘臣建被严肃批评,二名当事民警徐顺清、何庆文已被停职,目前在"素质提高班"进行"回炉再教育".

  "分局的态度很明确,我代表分局党委,向南方都市报社和当事记者道歉。"邓成林说,"民警的做法不当,将按照内部管理程序处理。"

  深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警方已经就此事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展开全面调查。他说,最近五年,深圳的警察队伍从8千人激增到1.8万人,警察素质也在整体提高,但依然有个别民警的行为需要大力强化培训,但这并不代表警队的整体素质。同时他表示:"这起事件,百分之百是警察的错,希望报社能给我们一个改错认错的机会。"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公安分局相关领导十余人昨日下午亲自向当事记者马小六致歉。深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称,马小六是一名素质很高的记者,很憨厚,"他不是犯罪嫌疑人,怎么能被戴上手铐?对他采取措施是完全错误的。"他还表示,当事警员违反了人民警察使用警用器械的规定,"何况事发现场警员并没有标明警戒线,那么马小六应该站在哪里?"

  马小六昨日流出了委屈的泪水,他表示:"打、骂我都能忍受,被反铐双手之后还遭锁喉,这让我感到屈辱。"关于马小六被反铐之后又被警察抵在警车上"锁喉",他表示:"警员的错误做法,其个人是要为之付出代价的。"

  罗湖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邓成林随后表示,警察骂人、打人、铐人、都是不对的,而对于手铐的使用,"规定非常细,但可以明确的是,你这种情况绝对不该用手铐,所以当事民警被停职。"邓成林还对马小六说:"目前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进行调查,我们将把结果及时反馈给你。"

  罗湖区委书记慰问

  昨日,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获悉本报记者正当采访被铐后,要求对个别违法民警立即进行处理。

  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获悉本报记者正当采访被铐后,马上致电罗湖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智敏,要求严肃查处此事,对在执法过程中个别违法民警立即进行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基层民警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同时,刘学强书记还委托区委宣传部代表罗湖区委区政府慰问看望了本报受伤记者。

  南都负责人深感震惊并表示谴责

  本报负责人对个别民警粗暴对待记者正当采访深感震惊并表示谴责。事件发生后,本报职业道德规范监察委员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的初步调查表明,本报记者马小六和王子荣在现场所从事的采访活动是正当的,也不存在"妨碍警察执法"等不当行为,特别是在个别民警粗暴抓扯过程中,本报记者保持了高度克制。本报负责人对深圳市公安局就此事件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展开调查表示赞赏,同时对海内外媒体同行和广大读者致电慰问和声援表示感谢!本报负责人强调,南都对记者职业操守有严格规范和要求,对违法乱纪行为决不姑息袒护,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南都,支持南都,监督南都。

  事件专家说法

  田文昌:警察反铐记者行为违法

  限制记者人身自由涉嫌非法拘禁

  警察反铐记者行为违法。警察限制记者人身自由近两小时属非法拘禁性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田文昌主任昨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昨晚8点,记者致电田文昌,他表示从多家网站转载的当天的新闻来看,警察对一个到突发现场采访的记者采用手铐反铐其双手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

  此外,对一个亮明身份的采访记者采取这种反铐双手且时间长达近两个小时的做法,让记者在近两小时内丧失人身自由,其间还对其进行"锁喉"、殴打等暴力行为,侵害了记者的人身权利,警察的行为的性质属于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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