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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许霆案改判应谢媒体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01:41 新京报
■ 说法 本报讯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旁听判决后,对一审的判决表示认可。她指出,许霆案有这样的结果,应该感谢媒体。 对于许霆案暴露出的相关立法滞后问题,陈舒认为,现行的刑法是1997年颁布的,相对于社会和科技的迅速发展,法制肯定是滞后的。 广州律师申武潮则表示,许霆案如果没有媒体的持续报道,不但不可能改判,连再审的机会都可能没有。申武潮认为:“案子改判说明,我国的法律不但是很严肃,有原则性的,同时也很有人情味,为许霆这样的当事人提供了程序上翻案的无限可能。而其最终得以改判,也正说明法律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意志。”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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