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哥哥:等她出狱 我要养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8日03:31 现代快报

  律师建议

  晓红在狱中仍可申诉

  “11年判得有点重!《刑法》对盗窃罪量刑标准已严重滞后于社会形势发展,亟待修改。”晓红的辩护律师嵇大勇惋惜地说。

  嵇律师说,目前法律规定,盗窃1000元至1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1万至6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判3至10年有期徒刑;盗窃6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判10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6万元以上就定性特别巨大,这一标准偏低了,《刑法》是上世纪末颁布施行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量刑标准已显得滞后。试想,6万元就可判10年,人的一生有几个10年?尤其是晓红案件,她才20岁,盗窃对象是同居男友,对方又主动为她求情,希望减刑或免刑。同居男女之间发生盗窃行为,其动机都很单纯,情节比较轻微。许霆盗窃广州的银行17.38万元,潜逃一年后才落网,最后只判5年。相比而言,晓红盗窃同居男友,数额与许霆相比差不多,而且次日就主动联系受害人表示道歉,几天内即被抓获,判晓红11年明显偏重。

  采访时,嵇律师一再用“非常可惜,很遗憾”来表达自己的惋惜之情。

  南京瑞格律师事务所徐丽华主任认为,如果一江不报警,晓红从同居者家里拿钱,不应认定是犯罪。但现在一江报了警,就属于公诉案件,一江想不追究晓红的责任是不行的。考虑到受害人与晓红同居的特殊关系,法院应酌情从轻处罚。晓红在狱中仍享有申诉权利。

  对话

  哥哥:等她出狱 我要养她

  晓红的哥哥今年22岁,在南京某大学读本科大二,对于妹妹犯盗窃罪入狱,他十分愧疚,“我没钱的时候就去找妹妹,到她那拿。她对我太好了,这两年来我的学杂费和生活费全是妹妹提供的。为供我上学,她忍辱负重,在娱乐场所辛苦打拼”。

  昨天,记者在网上采访了他。他的网名叫越长大越孤单。可以看出,这个大学他上得很苦。

  记者:你妹妹苦钱供你上大学,现在出事了,你自己的感受能说说吗?

  晓红哥哥:我很难受,看到她现在的样子,我真的很痛苦,有时候想哭。上个月到监狱看她的时候 她说她卡里面的钱还有,是留给我用的,足够我读完大学。

  记者:你妹妹入狱后,想要什么?

  晓红哥哥:每次去看望她,她都要我带些以前的照片。特别是我们一家人的合影,还有外面的风景照。她被关在牢里后,知道自由最可贵。我每次带去大量照片,狱警只允许留下一部分,她就挑带风景的照片留下来,说就想看看外面的世界。看着妹妹因供我上学而走上犯罪道路,作为堂堂男子汉,我问心有愧,痛不欲生。

  记者:那你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当你问妹妹要钱的时候,准备将来报答她吗?

  晓红哥哥:现在最大愿望就是希望她早点出来。我会努力工作,供养她以后的生活。等她出狱的时候,我大学毕业也好几年了,不会是那种两手空空的人,我要养她。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快报记者 赵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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