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手指性侵处女被判强奸罪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07:31 正义网-检察日报

  4月1日,福建某报发表了《他用手指犯了“强奸罪”?》一文,报道了发生在厦门市的一起强奸案。很快,南京某报对这篇报道进行转载,之后互联网疯狂转载,标题被改成:“男子手指性侵犯处女被判强奸罪引发争议”,很短时间内跟帖达到数千条。以此为由头的评论不时见诸报端。许霆案刚有一点“退烧”,本案大有取而代之之势。

  然而,本报记者调查发现,本案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所谓的争议,其实并不存在。

  “手指强奸案”就是这样一步步被炒热的

  “黑裙子”失身

  2007年9月5日晚,林建志与几位朋友相约来到厦门华逸轩酒店。320包厢内,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一杯杯酒水下肚后,“清一色”的男客人叫来两名坐台小姐助兴,其中一个穿黑色连衣裙,另外一个穿白衣服。

  一番豪饮后,疯狂的男子们仍然觉得不够刺激,有人找来一包K粉倒在碟子上。看到K粉,林建志立即兴奋起来,拿起吸管伸到碟子里,黑裙子女孩眼睛一亮,也跟着吸食。接着是狂喝——狂跳——狂吸,几个回合下来,“黑裙子”摇摇晃晃地醉倒在包厢里。

  酒精、毒品、小姐……这些因素凑到一起,不该发生的事儿终于发生了。黑裙子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在厦门第三医院妇科接受检查,隐隐感到下体疼痛。诊断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处女膜破裂。”

  原来“黑裙子”在昏睡的过程中遭到了强暴,是她的同伴们报的警。在派出所,林建志供认,“朋友陆陆续续走了,见‘黑裙子’喝醉酒没有意识,就萌发了强奸的邪念”。警方现场勘查后,进行了血液、分泌物等科学鉴定,掌握了该案的有关证据,认定林建志涉嫌强奸。

  “国宾二”包厢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判决书记录了被害人和证人对事发过程的描述。

  “黑裙子”说:“……后来我就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直到被送到医院检查。”她称,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离开320包厢到“国宾二”包厢的,也不知道是谁带她过去的,只是后来听同伴说她和一个男子在“国宾二”包厢。她当时意识模糊,不清楚对方对自己做了什么。她不想也不愿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虽然坐台,但不包括与客人发生性关系。“我没有性经历,还是处女。”

  酒店员工娜娜(化名)证实,晚上11时许,经理说“黑裙子”喝多了,不知去哪里了。娜娜跑到320包厢找,但没找到“黑裙子”。推开对面“国宾二”房门,里面没有开灯。当娜娜将灯打开,看到一男子正在穿长裤,“黑裙子”躺在地上,下身赤裸,地上有血。姐妹们将男子堵住,男子凶狠地说:“大不了报警,大不了坐牢”。娜娜看到,男子腹部、衣服上沾有血迹。

  与“黑裙子”一起出台的“白衣服”作证说,“我们与两个男子赌酒喝,其中一个男子给了‘黑裙子’100元小费离开,后来我也离开。凌晨回来时,听说‘黑裙子’被强奸了。”

  作为一位目击者,320包厢的一名服务生说,“黑裙子”吸毒后意识已经模糊。看一个男子去抱“黑裙子”,他就去找经理,返回时发现男子和“黑裙子”都不见了。找了十分钟后,在“国宾二”发现了两人,听说“黑裙子”被强奸了。

  与林建志共饮的一位朋友回忆说,“大约有一二十分钟没有看到林建志在包厢内,当林建志回来时,称外面有人要打他,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在一起被带到派出所时,这名朋友私下问怎么回事,林建志说“够气”(方言指“麻烦大了”)。

 [1] [2] [下一页]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