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称许霆案重审结果合理 再上诉已无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7日02:57 南方都市报

  声音

  Voice

  “许霆再上诉已无意义。”

  ———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谈许霆案。

  本报讯 (记者 刘黎霞 实习生 胡茜 通讯员 卢健民)许霆案到底判得算不算重?许霆案中法官能够依据的权威渊源是什么?法官能够在多大限度内行使自由裁量权?昨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做客“百年暨南”文化素质教育讲堂,与学生分享此案审理带来的启示。

  当晚暨南大学曾宪梓科学馆,能容纳400人的会议厅被挤得水泄不通,后来又挤来200多人,走道、讲台都挤满了黑压压的人群。贺卫方把讲台让给了观众,在两个小时中始终站立演讲。

  许霆案是法律发展史上标志事件

  “许霆先生在把手伸进ATM机抽钱的那一刻,万万不会想到会给法律界出了这么大的一个难题!”贺卫方以诙谐的语言开场。

  他说,无论是孙志刚案、许霆案,都足以称为法律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它们唤起大众对法律的关注,而公众对许霆案的讨论和质疑,这本身就是个普法的过程,也能促使立法尽快完善。而更重要的是,公众的质疑能使法官在以后的判决中更多地说理,而不是简单地套用公文。

  我感失望的是法官说理不够

  贺卫方说,许霆案给大众带来的启示,首先是法律制度的确定性问题。他说,法制社会要求法律规范必须清晰明确,它的制定不能让公民无所适从,但谈何容易呢?法律条文是用语言构造,必然存在语言的模糊性。

  “如果法律不能给出明确的概念,本身是模糊的,公众有理由要求司法部门对条文给出更细致的考察、更深入的解读。但在一审判决中,让我感到失望的是,法官的说理却只有七八百字。”贺卫方说,也许一审之后引发如此强烈的非议超过了法官的预期,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论证说理,那就是简单粗暴的判决,和西方法官审判中动辄一本书的说理相比,很显然在一审判决中法官做得不够。

  “但许霆案的复杂正在于此,”贺卫方补充,法官未必是没有意识到应当在判决中强化说理,问题的关键是法官能够依据的权威渊源是什么?法官能够在多大限度内行使自由裁量权。“贺卫方补充说,在呼唤法官说理同时,不应忽略事实,中国的司法判决风格受到历史以及体制的限制,并不鼓励那些个性化和原创性的判决。

  许霆被判5年是合理的

  许霆案到底判得算不算重?贺卫方表示,“目前审判比较符合我的法感,我认为是合理的,许霆再上诉已无意义。”

  贺卫方说,许霆案一审结果出来后,许多人感到困惑,为什么不同的人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对待?有些网友虽然不一定受过法律训练,但是他们通过比较也有自己的判断,说贪官陈良宇贪污那么多钱,只判了18年,许霆只取了17.5万块,就要被判无期,公众的法律感觉被激活了。

  判决完成后两小时内应公开

  在演讲结束前问答提问环节中,有学生针对其提出的“法官说理”发问:这种说理能否公开化,如何看待司法判决公开?贺卫方表示,自己曾和一位法院官员提出要在网络上建立一个庞大的数据库,将法院的判决在其结果完成后两小时内完全公开出来,这样做的好处有三:利于司法公正,利于学术研究,助于司法统一,利于法官素质的提高,但很可惜这个提议被取消了。

  ■精彩言论

  许霆先生在把手伸进ATM机的抽钱的那一刻,万万不会想到会给法律界出了这么大的一个难题!

  和西方法官审判中动辄一本书的说理相比,很显然在(许霆案)一审判决中法官做得不够。

  ———贺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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