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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父亲称广东高院法官应回避该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06:02 长江商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毅)昨日,距许霆案发案刚好两年。许霆的父亲许彩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广东省高院法官应回避许霆案。许彩亮认为,被告人许霆案发前本来就是派驻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保安员。虽然许霆不是广东省高院的在编人员,但广东省高院接受物业公司派出许霆担任保安员,仍可认定许霆在广东省高院担任保安员的身份。他援引一位法律界人士的话,“《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许彩亮为此咨询了律师,但暂未获答复。 许彩亮表示,他还是想让案子异地审理,“ 换个地方可能会好点”。目前,许霆已终止了与一审律师杨振平、吴义春的委托关系,二审改聘北京律师郭向东和广州律师张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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