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许霆”案申诉尚未得到省高院受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11:00 都市时报
“云南许霆”案申诉尚未得到省高院受理(图)
何鹏父母要为儿子翻案。记者曲鸣飞/摄

  新闻背景:2001年3月2日,某专科学校大一学生何鹏持账面余额仅10元的银行借记卡,到ATM机上查询余额。令他吃惊的是,机器显示卡上的金额足有百万元之多!何鹏连续输入取款指令,在2天时间内分别从9台ATM机上取款221次,共计42.97万元。之后,何鹏被抓获。

  2002年7月12日,何鹏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何鹏不服,提出上诉。当年10月17日,云南省高院驳回何鹏的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3月28日,何鹏的父母专门到广州看许霆案重审宣判。4月10日,何鹏的父母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提出申诉。法院当天接收了何鹏父亲递交的申诉材料。

  随着广州许霆案的改判,发生在7年前的何鹏案因此再度成为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昨天记者获悉,何鹏父母已正式委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陈维镖律师,为何鹏代理申诉。

  “何鹏案是对中国法制的一个严肃考问。该案从一开始就错了,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陈律师认为:首先,该案程序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可以由被告人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何鹏取款的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昆明,不应该由陆良县司法机关来处理该案件。本案中,陆良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曲靖市检察院和曲靖市中院都无权处理该案。其次,本案实体错误。跟广州许霆案相比,许霆是利用取款机故障非法实施占有行为;而何鹏却是借记卡上凭空多了100万。这属于不当得利之债,不应当用刑法定罪量刑。

  谈到接手该案的阻力,陈律师坦言:“该案在人的因素上比较棘手,因为这是个‘漫长的、等待的过程’”。据了解,何鹏的父母何见贵和孟小月为了替儿子伸冤,把家里的房子抵押借款,车子也卖了,本来殷实的家庭变得十分困难。陈律师为何家提供了法律援助,他认为,这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及追求正义和人权的诉求”。

  根据规定,申诉案件委托律师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签字认可。昨天下午,何见贵及孟小月从陈律师手里拿过材料,准备送给在狱中服刑的何鹏签字。据悉,办理完委托手续后,何见贵与孟小月将于今天中午赶回陆良。

  对话

  何鹏父母:“许霆才是第二个何鹏”

  昨天下午6点30分,在陈律师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何见贵和孟小月。最近,夫妻两人常被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包围着。据了解,上海申报、信息时报、羊城晚报、新京报、央视“经济与法”栏目、上海电视台等媒体的记者都已赶到陆良采访此事。谈起现在心里的感受,何见贵用“担忧与欣喜”来形容,喜的是何鹏事件能得到那么多人的关注,感觉到“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忧的是自从向高院递交申诉状,目前还没有得到什么消息。

  58岁的何见贵意味深长地说:“如果儿子的事情发生在广州,也许情况会比现在好得多。何鹏在接受审判的时候,没有任何新闻媒体报道,省高院终审判决生效后,我一直没有停止过申诉,可是始终没有结果,直到今年广州许霆案的出现,我才发现那事与儿子的事情如出一辙。我觉得何鹏不是第二个许霆,而许霆才是第二个何鹏。”

  何鹏在家里排行老三,有两个姐姐。大姐今年35岁,已经出嫁;二姐30岁,患有先天性残疾。出事后,何见贵及孟小月开始了艰辛的上访之路,大姐只有回家照顾二姐,整个家庭陷入困境。

  法界声音:申诉之路如何走 三级法院如是说

  曲靖中院:何鹏案可能打到最高法院

  “若省高院受理了何鹏的申诉,这起官司将可能打到最高法院!”昨天,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负责人区鸿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省高院受理了何鹏的申诉,启动再审程序,那么再审程序的一审将在省高院进行;如果何鹏对省高院的一审不服,提出上诉,那么这起官司的二审将在最高法院进行。

  今年4月16日,有媒体报道曲靖市委政法委书记朱家美致电何鹏家人,其中说到“她专门和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再次碰头研究何鹏案。曲靖中院院长也向云南省高院的主要领导汇报了此事。大家认为,如今有了许霆案的先例,争取参照许霆案,在对上级请示后,在省内启动对何鹏案的重新审理,争取改判,越快越好”。

  此言论一出,顿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曲靖中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曲靖市委政法委书记朱家美的说法被媒体报道后,大家都感到“不可思议”。“我们不知道她是否真的说过这样的话,如果真说过,这对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工作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曲靖中院的一位法官直言:“作为一级党委政法委领导,不应该发表这样的言论。现在是法治社会,而并非以前的人治社会,一切都要按法律的规定来办,不可能由任何人说了算。”

  曲靖中院新闻中心负责人区鸿雁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朱家美的言论并不代表曲靖中院。

  对于何鹏案,区鸿雁介绍:自从2001年案件判下来后,何鹏的家人一直在上访,可以说是个老上访户了。曲靖市中院、市委政法委和相关领导对此都很关心,今年4月1日新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提高了受理再审案件法院的级别,其中规定申请再审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这应该说是何鹏案的一个转机”。

  何鹏的父母到曲靖中院递交再审申请,曲靖中院经审查后未予受理。于是,何鹏的父母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现在省高院是否受理还在审查阶段,如果省高院受理了何鹏的申诉,那么再审程序的一审将在省高院审理,换句话说,如果何鹏对省高院的再审不服,这起官司将打到最高法院”。

  据了解,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换句话说,云南省高院在三个月内必须作出是否受理何鹏申诉的决定。

  云南高院:“收了材料并不等于受理申诉”

  由于接收了何鹏父亲递交的申诉材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下子站在了风口浪尖上。处于焦点位置的云南省高院发言也一直很谨慎,昨天,省高院新闻中心胡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收了材料并不意味着就受理了申诉。”

  胡鹏介绍,省高院一直都很关注广州许霆案的进展,因此当“云南许霆”何鹏的父亲向省高院提出申诉申请后,便受到了省高院党组领导的高度重视,接收了申诉材料后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现此案还在复查过程中,还未决定是否受理申诉。“收了材料并不意味着就受理了申诉,是否启动再审程序,这要由案件本身的情况来定”。

  当记者询问何鹏案是否要等最高法院对许霆案作出最终裁决,才能决定是否受理申诉时,胡鹏表示:目前只能说省高院确实很关注许霆案的审理情况,对于何鹏案,省高院将按办案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之前曲靖市委政法委书记朱家美“在省内启动对何鹏的重新审理,争取改判,越快越好”的说法,胡鹏表示:这只是她个人或是当地政法委的意见,并不代表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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