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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医做生意失败后贩毒半年赚250万(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02:15 信息时报
名医做生意失败后贩毒半年赚250万(组图)
警方缴获大批制毒吸毒工具

名医做生意失败后贩毒半年赚250万(组图)
  卢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当场缴获毒品“麻古”48.825千克、冰毒29克、麻黄素2.3千克

名医做生意失败后贩毒半年赚250万(组图)
专案组在犯罪嫌疑人住处缴获大量现金

  抱着一夜暴富的美梦,生意失败的脑肿瘤医生卢某凭借丰富的医学知识走上贩毒道路。卢某先后在东莞市横沥、常平和清溪等镇租用房屋,开始批量贩卖毒品“麻古”(冰毒片)。6个月的时间内,他的财富从40多万元升至290多万元。2006年11月6日,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经过近6个月的艰苦侦查,一举打掉以卢某为首的特大贩毒犯罪团伙,缴获毒品“麻古”48.825千克,冰毒29克,麻黄素2.3千克,缴获毒资290多万元人民币。

  “6.26世界禁毒日”来临之际,公安部禁毒局、广东省禁毒委、东莞市禁毒委先后向东莞市公安局发来贺电,对东莞警方成功侦破2006年“11·6”特大贩毒案表示祝贺。

  犯罪缘起 生意失败,名医伙同他人贩毒

  2005年10月,犯罪嫌疑人卢某在常平镇认识一绰号“东东”的云南籍男子(此人另案处理),两人开始合谋贩卖毒品“麻古”(冰毒片),从此走上贩卖毒品犯罪的不归路。

  卢某,绰号“阿正”,出生在医生之家,父亲及二哥均为医生。卢某中专毕业后在当地做治安员,后通过自学取得医学本科文凭,在当地开过私人诊所,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脑肿瘤医生。2004年卢某到常平镇“下海”闯荡做生意,曾从事面的载客等行业,但均以失败告终。为实现一夜暴富美梦,智商颇高的卢某处心积虑寻找新出路,之后决定冒险转行,凭借丰富的医学知识走上贩毒道路。当时,“东东”急于寻找贩毒伙伴,同卢某一拍即合。为逃避打击,两人经长期踩点,先后在东莞市横沥、常平和清溪等镇租用房屋,开始批量贩卖毒品“麻古”,同时积极寻找吸贩毒违法人员发展“下家”打开销路。

  犯罪方式

  无业吸毒夫妻成其贩毒下家

  2006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常平镇认识卢某,李某夫妇很快便成为卢某重要的“下家”。

  李某在被抓获之前劣迹斑斑,2000年曾被清溪公安分局送强制戒毒6个月,强制戒毒期满后,为谋生路,一无所长的李某又开始重操旧业。2004年8月,李某结识吸毒女高某并与之结婚,夫妇两人开始合伙做起买毒贩毒赚取差价的勾当,刚开始主要从事贩卖摇头丸、K粉等毒品,结识卢某后,多次向卢某购买毒品“麻古”,并通过关系网在清溪、常平及深圳等地到处兜售牟取暴利。

  以“施舍”或低价编织贩毒网

  犯罪嫌疑人卢某同“东东”在横沥镇尝试贩卖毒品“麻古”成功后,通过“以毒会友”方式广结毒友,寻找毒品“麻古”销路。两人开始经常出现在“K吧”、“的厅”等娱乐服务场所,开始以无偿“施舍”或低价出售方式收买人心,不断发展“下家”,物色销售毒品骨干人物。

  销路成功打通后,贩毒所带来的暴利极大地刺激了卢某、“东东”两人的贪欲,开始想方设法扩大毒品“麻古”销售网络,四处联系贩毒人员及吸毒人员,不断改变毒品交易地点、时间,逐步形成贩毒由横向纵发展网络。据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从2006年4月至10月间,犯罪嫌疑人卢某的银行账户资金从40多万元升至290多万元,其贩毒速度可见一斑。

  至此,一个以卢某为首,贩毒覆盖常平、清溪、横沥等镇区及深圳等地的“毒瘤”逐步形成并迅速扩散恶化。

  警方出击

  经半年侦察,“毒瘤”在清溪落网

  犯罪嫌疑人卢某为贩毒活动奔忙,早已引起清溪警方的注意。2006年6月,清溪公安分局在工作中获悉有关李某贩卖毒品“麻古”的犯罪线索。同年7月,毒犯卢某、李某等人在常平镇贩卖毒品“麻古”的线索也被常平分局收集掌握到。东莞市公安局及时将两方面线索汇总分析,发现案情重大,决定成立专案组,对掌握的线索进行并案侦查。

  专案组紧紧围绕毒犯李某和卢某两条主线进行循线摸查。经过近半年时间摸查,专案组收集掌握有关李某夫妇毒品来源和去向以及主要交易对象等情况,获悉其同毒犯卢某关系密切,经常到常平等地购买毒品“麻古”再通过“下家”进行贩卖等重要线索。

  在掌握大量线索的前提下,专案组判定抓捕时机成熟,决定在2006年11月6日收网。当天上午,专案组兵分三路,分别在清溪镇某

别墅小区、铁松村以及常平镇某花园将卢某、李某、高某、张某、夏某这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毒品“麻古”48.825千克、冰毒29克、麻黄素2.3千克,缴获毒资290多万元人民币,运输工具汽车一辆(车牌号:鄂AM3×5)及毒品工具一批。

  经审讯,卢某、李某等犯罪嫌疑人对其吸贩毒犯罪活动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回放

  一案13毒贩被判刑

  2006年7月,东莞市公安局莞城公安分局接到线报,称有一名叫“阿华”的男子及另外二男一女经常在本市城区一带贩卖毒品。接报后,公安机关经侦查,逐步掌握了汪四华、陈华平、曾宪雾、吴付群等人从事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情况。

  2006年7月20日14时许,在东莞市南城区城市假日A座抓获陈华平、岳启朋、彭春艳,当日14时30分在南城区元美广场B座抓获吴付国、吴付官、吴付群;2006年7月26日21时许,在东城区富雅花园A座抓获被告人曾宪雾。公安人员通过技侦手段获悉被告人汪四华有一批毒品运回东莞,遂组织抓捕。

  2006年7月29日5时许,在东莞市厚街镇东盈商务酒店抓获被告人胡检清、杨超强;在万江区江滨花园翠盈苑5座3D抓获被告人汪四华;在万江区康泉沐足抓获被告人叶青松;在南城区格林小城罗兰苑5号401房抓获被告人陈平安。2006年8月7日11时许,在万江区江滨花园岳翠苑3D812房抓获被告人汪四青。

  法院判决汪四华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曾宪雾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陈华平、汪四青、叶青松、岳启朋、彭春燕、吴付官、吴付群、吴付国、陈平安犯贩卖毒品罪,胡检清、杨超强犯运输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2~15年不等。13人均被处罚金1万~50万元不等。

  王某贩毒获无期徒刑

  2005年9月6日16时许,王行成窜到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鑫之苑旅馆312房,以每克130元的价格,贩卖海洛因20.199克给魏兵、邱静(2人已判刑)。王行成离开后不久,公安机关在312房将魏兵、邱静抓获,缴获海洛因20.199克。

  2006年3月19日,王永权、郑龙华来到昆明市购入海洛因180克,并于同月23日15时许携带毒品来到东莞市大朗镇。27日11时许,王永权在大朗镇巷头富康公园附近,将180克海洛因以18.5万元卖给王行成。王行成购入180克海洛因后,将海洛因交给庹万林加工贩卖。王行成、庹万林通过电话按每克100元贩卖100克海洛因给李文学。27日15时许,李文学窜至大朗镇松柏朗村新园一路3巷7号准备向庹万林购入100克海洛因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当场从出租房里缴获海洛因252.2克、现金99900元。2006年4月3日20时许,公安机关在大朗镇朗情轩西餐厅将王行成抓获,从王的

摩托车尾箱缴获海洛因4.547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判决王行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庹万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永权犯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郑龙华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李文学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时报记者 刘志斌 通讯员 管萱萱 清公宣 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聂奇文

  时报记者 龚萍 通讯员 王创辉 段体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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