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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庭审现场展现恶意取款心路历程(组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4日11:01 法制日报
许霆父亲被媒体团团围住。 许霆被带入法庭。 许霆在法庭上陈述 罗伟雄 摄。 本网记者 张有义 游春亮 平头,“天看·1866”蓝色囚衣,许霆出庭。 镁光灯啪啪地落在脸上,摄像机黑洞洞的镜头追踪而至,面色白皙的许霆没有作出任何不适的表情,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面。 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许霆走向被告席。随即他看到了摆在面前的麦克风,便拿起来紧握在手里,做出随时准备为自己辩护的架势。 2008年2月22日上午9点半,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厅内,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许霆在ATM机恶意取款被判无期徒刑一案重审。 仅能容纳百余人的审判厅内座无虚席,外面的走廊里也挤满了旁听者。据说这些人大多是媒体从业人员,也有专门从外地赶过来的法律工作者和法学专家。因为审判庭容积有限,相当部分的媒体记者被挡在了法院之外。 记者发现,许霆刚刚走进审判庭时,嘴唇紧抿,面部肌肉有些紧绷。他的第一个眼神并不是像其他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那样向审判席张望,而是迅速环顾了一下旁听席。 当他发现黑压压的旁听者后,面部表情放松下来。 平常心 “冷静”、“坦荡”、“平常心”。 庭审中,许霆一直强调着这样几个词汇。但公诉人并不认可许霆的表达。 纵观整个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至少在“那一刻”到来之前,许霆是坦荡的。 2006年4月21日深夜十点左右,握着户头为广州市商业银行的工资卡,已经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保安员的许霆,绕过另外一家银行的自动提款机,来到单位对面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附近的商业银行的提款机前。 “这样就是为了省下几毛钱的跨行费。”庭审中,许霆解释。他知道自己卡里只有170多元钱,于是在提款机上按下了100这个数字,可显示屏上只显示为10,而且无法交易。“我多次尝试仍不能正确取出钱。”于是许霆便按下了1000的数字。 “按”。 这个动作作出前,许霆是一个正常的银行客户,还可能会因为取款机的故障而感到奇怪或者愤懑。但随着“按”的动作指令发出,提款机开始运作,咔咔咔咔……1000元人民币冒了出来。许霆十分惊讶,遂查询卡内余额,发现里面还是170多元钱。 当准备第二次做出“按”的动作时,许霆的心态在发生变化了吗? 兴奋 紧接着,许霆尝试第二次取款,又一次得到1000元……第55次后,许霆身上已经到处是钱,5.5万元的现金让他觉得沉甸甸的。 在不远处等他取钱的同事郭安山有些奇怪地走过来,100元钱怎么取了这么长时间? 据郭安山事后向公安部门交待,“许霆一听见我喊他,吓了一跳,他很惊恐的样子,还满脸是汗”。但此次庭审中,许霆断然否认了郭安山的上述说法。“我当时很冷静,平常心、平常心。”许霆在法庭上不断强调着自己当时的情绪。 许霆在不断机械地重复着“输入数字-确认-等待”的过程。 随后,两人回到许霆的出租屋。在郭安山的劝说下,第二天凌晨1点多,许霆拿了一个塑料袋,二人再次来到提款机前。 庭审中,许霆对第二次取款的行为做了这样的解释:“我觉得我当时有义务将钱取出来,我有义务保护提款机内的钱。”公诉人表示反对:“常人都知道,当时的钱如果在提款机中放着,肯定要比放在许霆身上更安全。” 在完成两次取款行为后,甚至可以说在完成第一次取款行为后,许霆见到了他年轻的、20多年生命中所没有见到的大笔钱款,他能不兴奋吗? 除了许霆兴奋,他的同事郭安山同样兴奋。郭安山要求将自己的有800多元余额的农业银行储蓄卡“也塞到里面取钱。”许霆说:“他的卡不好用,只取出了不到一万元就不能用了。我就继续用我的卡取钱。” 实际上,许霆本人已经记不清取了多少钱、取了多少次……庭审中,公诉人出具的证据显示,许霆共计取款171次,合计取得人民币175000元。 害怕 许霆是个聪明人。 当他回到出租屋内不久,便有了放弃继续取款的念头。他知道,自己办理银行卡使用的是真实身份,在提款机上取款会被记录,而且提款机前有摄像头。 然而,此时的郭安山依然躁动不已。庭审中许霆说:“郭安山对我说,提款机出了这么大的问题,它的记录会是准确的吗?” 当完成全部取款行为后,一个念头始终萦绕在许霆头脑中:这些钱该怎么处理?当时许霆有三种方案:报警、打电话给银行或者第二天向单位领导汇报。 显然,他的上述想法遭到郭安山的反对:“这钱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你怕什么?”许霆心里明白:“如果自己那样的话,郭安山的钱也就没有了。” 4月22日凌晨,已经很疲惫的许霆给闹钟定了铃。因为许霆突然觉得自己有义务将钱取出来保管,他想睡一会儿后继续去取钱。但是那天闹铃没有响或者是他太累睡得太死没有听见,不仅没有早起,反而连上班都迟到了。 上班后,许霆向对面的提款机处张望,发现有很多人,他心里开始发毛。 但他始终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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