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拆”字起纠纷(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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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8:57 内蒙古晨报 | |||||||||
正在输液的裴主任 晨报实习记者 杨美玲摄影 内蒙古晨报包头热线6986666消息(记者 荆国栋 飞宇)“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拆除小区内的违规建筑,居委会主任整天跑前忙后,可一户居民却从中干扰,将其打伤住进了医院。”日前,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16号街坊一姚姓居民致电本报。 ★居委会主任:一个“拆”字惹祸上身
记者在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脑外科的一病室看到,该裴姓居委会主任躺在病床上正在输液,面色憔悴。提起事发时的场景,她忍不住流泪,无法与记者交谈。 居委会李主任讲,为了“创城迎会”,改善小区环境,7月21日上午9时30分许,她和裴主任还有另一位居委会主任与前几天一样,一大早就提着一桶涂料来到小区内准备在将要拆除的违规建筑上写一个“拆”字作为标记。 走到33栋后面的小房子前,裴主任在其门上写了一个“拆”字,刚写完,该房子的主人就在旁边喊“你为什么要写”,边喊边走过来拉扯着就要打裴主任。见状她急忙上前将该房主拉住劝说,可该房主根本不听,挣脱她后对裴主任拳打脚踢,该房主家里的另外两个人也过来厮打,还将涂料浇得其全身都是。 李主任说:“要拆的刚好是消防通道,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没法过去,居民们早就多次反映过,我们也多次做过工作,但都未果。” ★房主:我们被打伤了 该房子的主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房子原来是一整栋,已有20多年了。1998年小区内施工时把另一些都拆了,只留下这一房间做工地上的食堂,那时我刚好在这个工地上打工,工头欠了我一部分工钱,于1999年把这间房顶给了我。 21日9点,我刚擦完车站在外边,看到她往门上写字,我们说擦了不要写在门上,门上是脸面,要写你写在墙上,可她不给擦。后来我儿子揪住她,她说给擦掉,可她提起一桶涂料浇在了我儿子的头上。我看见后怕打起来,上去把儿子拉开,可她却把剩下的半桶涂料又浇到了我头上,还拿起一块砖头砸在了我儿子的右脚上,把大拇指的趾甲盖都砸掉了。 涂料是用白灰和水兑的,腐蚀性非常大,现在我的耳朵听声音总是闷闷的,到医院检查说是由于腐蚀造成了耳膜出血。” 该房主的儿子说:“我敢保证她身上根本没有伤,我根本就没打她。如果打她,我还能让她把我的脚砸伤?作为居委会主任,办事要让人心服口服。” ★办事处:要严肃处理 青山区万青路街道办事处的苗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该小区开发商比较多,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基础设施非常差。经过多年协商,最后决定由我们办事处来处理。今年抓住‘创城迎会’的机会,我们对小区进行了规划,准备绿化,对小区内所有的违规建筑进行拆除。 居委会主任代表、履行的是政府行为,并不是个人的行为。绿化小区,维护的是居民的利益。居民对我们的工作有意见,可以找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如果我们在工作中有错误,可直接指出,我们一定会认真接受。可现在却不分黑白就打了起来,不管谁对谁错都是不应该的。” 最后苗主任表示,这件事他们一定要严肃处理。 ★派出所:正在进一步调查 包头市青山区春光派出所的韩所长说:“据我们初步了解,居委会主任在小区内的违规建筑上写‘拆’字的时候由于居民出言不逊发生了厮打;而对方说只是推了一把,然后居委会主任就把涂料倒在他的身上。至于具体情况究竟怎样,我们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