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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滑进机器殒命续:利益黑洞吞噬童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03 华商网-华商报
13岁女孩滑进机器殒命续:利益黑洞吞噬童工(图)

西安市南门一建筑工地里,几个不到18岁的孩子在搬运木板 本报记者 汪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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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康正)昨日,本报报道了西安市未央区东方建材综合厂13岁女童工不慎滑进机器殒命一事。目前,未央区公安、安监、劳动、工会等部门正积极介入调查此事。

  安监部门:许多机器没有防护设施

  昨日一早,未央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时,砖厂已恢复生产。负
责此次调查的安监科科长王根锁告诉记者,他们在事故现场发现多处安全隐患,当即向厂方下达停业整改指令书,要求其立即停业。

  据王根锁讲,整个砖坯生产线上有许多机器部件要求有防护设施,但在检查中却发现多处部件完全裸露。“女孩的工作岗位在皮带下面,我看见出事的那个机器旁边有一条路,以为女孩上工从那条路走,可领班说,女孩是从机器上翻过去的。”除此而外,安监人员还发现生产区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

  劳动部门:用工时要搞清工人年龄

  昨日下午,未央区劳动局劳动监察中队对事故砖厂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人员胡分粮说,使用童工属于非法用工,他们将对此做出处理。

  记者26日采访领班卢继宏时,他说,女孩多次找到他要求上工,他才同意,但他表示,并不知道女孩的年龄。昨日,砖厂一些工作人员也向记者反映,女孩个子高,向她父母问年龄时,她父母说都快17岁了。女孩父母昨日否认他们这样说过,“孩子才上小学,全砖厂的人都知道。”

  对此,未央区劳动局劳动监察中队的工作人员胡分粮说,单位用工时,应该首先弄清工人的身份,包括住址、年龄,并留有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用工属于非法。

  管理体制:包工头完全掌握用工权

  记者昨日获悉,此次出现事故的砖厂,将相关生产任务承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完全掌握用工大权。这次女童就是在该种管理体制下,顺利进入工作岗位的。

  此次出现事故的砖厂系西安市墙材协会会员单位。协会副会长张志学告诉记者,事实上,该行业大都采用承包制度,“一个工段生产出半成品砖坯,再一个工段把砖坯进窑烧制成成品砖,厂长在每个工段设两个主任,对生产、安全进行监管。包工头各承包一个工段,厂里按约定价格给包工头生产出来的产品付款,而组织生产、招工用工的权力完全掌握在包工头手里。厂里虽也要求他们不能非法用工,但不可能天天守着检查。”

  短暂童年

  她是我家希望啊 就这样走了

  砖厂土坯生产线的机器滚筒将一个13岁女孩的生命彻底碾碎,心痛的父母在哭干眼泪之后还要回到那个砖厂继续工作、赚钱,以此养活自己,养育年仅9岁的小女儿,希望她能正常上学,不再重蹈姐姐的覆辙。

  400元 要了13岁童工命

  昨日,记者在宾馆见到出事女童工父母时,他们神情呆滞,双眼无神。母亲韩国苹低头沉默一会儿就抽泣几声,“我这个娃子(女儿)乖啊,她懂事得早,学习也好,是我们的希望啊,就这么不声不响地走了。”

  韩国苹说,女儿去年随他们来砖厂,“平时她要上学,放学回来看见我们忙,有时候就主动来帮我们。今年她不去上学,我就让她锻炼锻炼,想她吃些苦,就知道上学有多重要了,却没想到……”女儿上班后,每天只能挣13元钱,“开春干了一段时间,后来不干了,前一段时间她又主动找工头要上班,这才上了十几天。”韩国苹算了算,女儿上班以来,挣的钱不足400元,“我们也不指望她挣这个钱,安排下学期让她上学的,每学期报名时要交500多元学费,她挣的钱还不够交呢。”

  9岁的妹妹在附近小学借读,她说:“我跟姐姐睡,一般早晨6点多我就起来了,起来时,姐姐已经上班了。”妹妹每天中午和下午回砖厂吃饭时能跟姐姐呆一会儿,晚上她睡着了后姐姐才回来睡下。

  “见过姐姐干活吗?”

  “看过看过,我经常在窑头上往下看她,她背上老是湿的。”

  “你想姐姐吗?”“唔,她昨晚没回来呀!”

  孩子家属已派人回家取户口簿

  事故发生后,厂方随即将孩子父母及其家属安排到东郊一宾馆,昨日,家属表示,他们一方面等待各部门的公正调查,一方面已派人回老家取户口簿等证件。

  除安监、劳动部门介入调查外,记者昨日获悉,未央区工会、辖区街办及派出所都已着手对事故及砖厂有关情况展开调查。本报记者康正

  屡禁不止

  童工现象短期难除

  本报讯(记者 章学锋)昨日,记者在西安一些工地和服装加工、批发点,就童工现象进行调查,分明看到一些稚气未脱的孩子在辛苦做工,却无法证实其具体年龄,看来认定童工有一定的困难。有知情者说,童工宁愿逃走也不愿向外人说实情。

  现状 工头隐瞒童工年龄

  昨日10时许,在西安市环城南路振兴路附近一个工地,两个光着上身的少年正吃力地抬着施工用的木料,其中一个少年看上去有十四五岁。

  记者问其中的一名少年:“老家在哪里?”他立即回答:“天水市。”但当记者再问其多大了时,孩子并没有回答,反倒是一个工头模样的人立即停下手中的活儿,抢着回答说:“他都20多了。”随后,其他几个大人也迎合着称“他都20多了”。记者问其有没有身份证,少年低了一下头,又抬起头用浓重的天水口音说“我听不懂。”

  痛心 宁愿逃走也不说实情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李家村服装城。穿过琳琅满目的服装甬道,在街巷深处的一些私房附近,记者不时看到未成年人的身影。

  一个卖服装的女老板说,这里一个很普通的院子里就有好几家外地人开的加工服装的作坊,以前在这些作坊做工的小孩很多,现在不好找了,因为“劳动部门查得很严”。

  据她观察,童工一般都是外地人,老板对童工包吃包住,每月付工钱200元左右。而且,童工受老板的长期严格管制,几乎没机会与外人接触,加之口音不同、戒备心理等多种因素,“有些受不了的童工,宁愿逃走也不会把实情告诉给外人,更别说‘告官’了。”

  根源 冒险用童工利大本小

  据介绍,服装、餐饮、制造等行业,因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程度高,进入的门槛并不是很高,从事这些行业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较多,是非法使用童工的重点行业。

  童工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劳动监察人员认为根源在于利益驱动。童工工资很低,对私人老板来说,冒险使用童工可花最少的钱获得最大的效益。

  劳动监察人员坦言,要在短时间内彻底消除童工现象还有一些现实困难:童工多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外出打工多挣钱少惹事”思想的影响,他们一般不说真实年龄,而一些村组、派出所开的证明也存在虚报年龄的问题;另外,无照黑作坊搬家的速度很快,有什么风吹草动一两个小时就能整体挪窝等等,这些都让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很难查清真实情况。

  严厉打击

  用一名童工月罚五千元

  发现用童工 请立即举报

  西安市劳动保障监督支队一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2002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提出童工的概念:“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同时,劳动部门历来将严打非法使用童工现象作为劳动监察的一个重点。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每使用一名童工将按照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对责令改正不改的,由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吊(撤)销相关证件(许可证);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有关规定,发现在西安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有使用童工现象后,可向西安市劳动保障监督支队举报;发现那些没有执照的黑作坊使用童工现象的,可以向所在的区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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