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据 维权难(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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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5:15 内蒙古晨报 | |||||||||
购物后一定要索要票据 内蒙古晨报记者 郭晓蕊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瑶兰) 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每个人每天都在消费,一些消费者由于粗心大意当时没有认真查看商品,购回后在食用或使用过程中才发现所购商品有质量问题,但商品已被拆包,责任没法认定。还有另外两种情况,就是购物凭证丢失或没向商家索要购物凭证。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因没有凭证,商家往往不会承认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是他所售。那么,出现这几种情况后,消费者能为自己讨回公道吗?有关职能部门能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吗?对此,记者作了相关调查。
★没有证据维权难 由于工作关系记者经常要到包头市各级消协了解各类投诉案件,经常能遇到一些消费者因没有证据维权难的现象。 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包头市消协消费者投诉部办公室。一位中年妇女推门而入,对消协的工作人员说:“昨天我父亲喝袋装鲜牛奶时,都快喝光了才发现牛奶里有东西,好像是虫子。”这位中年妇女是来投诉的,要求消协联系牛奶厂家给予解决,但消协的工作人员没有受理该中年妇女的投诉,理由是产品已被打开包装,发现了异物,责任没法认定。 8月22日16时40分左右,在包头市昆区消协记者也遇到了一例消协没法受理的案件。一对看上去40多岁的夫妇拿着一双儿童运动鞋来投诉。这对夫妇说,“前几日,由于我们没时间,便让14岁的儿子拿上钱自己去温州步行街买鞋。孩子花30元钱买了一双运动鞋回来,可新鞋刚穿了一天就开胶了。我们领着孩子去找鞋店要求换鞋或者退钱,但鞋店老板不承认鞋是在他家买的。因为小孩不懂,当时没向老板索要购物小票,连收据也没开。但孩子说鞋就是从那家店买的,我们也看到那家鞋店柜台上明明摆着与孩子买的一样的鞋。见老板不给换,我们和他发生了口角,老板让我们拿出购鞋凭证,证明鞋是从他那里买的,当时他就没给孩子开小票,我们根本拿不出来。没办法,我们只好来消协投诉。” 消协的工作人员听完他们的投诉理由后告诉这对中年夫妇,没有购物票据消协没法受理,因为没法认定和明确被投诉方。 类似的消协没法受理的案例还有很多。有购物小票丢失的,有食品在打开包装食用时才发现变质的,还有喝酒过程中发现酒里有异物的……记者了解到,包头市消协和昆区消协两级消协的工作人员对上述两个案例不予受理也是依据《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汇编》中,哪些投诉不予受理中的第(一)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即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不予受理;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不予受理。 从这两项规定看来,消费者没有了证据,商家会是什么态度,是暗自庆幸还是主动承担责任? ★姚蕊:出了问题以消费者为主 8月23日上午,记者就消费者由于各种原因没法拿出证据证明问题商品就是在百货大楼或从其它商家购买的问题,采访了包头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姚蕊。姚蕊说:“可退可不退的商品在不影响继续销售的情况下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的商品以换为主,还有就是一切以消费者为主,建立良好的信誉,赢得广大顾客的信赖。” 8月23日下午,记者分别采访了包头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以下简称公平科)的副科长于波和包头市消费者协会的副秘书长廖伟。 ★于波:没有证据不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于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般情况下,没有证据工商部门是不受理的。因为没有证据对事实无法认定,不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购买的食品在食用过程中消费者怀疑有质量问题,应该去有关部门做鉴定,经鉴定确实有问题的工商部门会受理,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商家进行处理。 当然,没有购物凭证确实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时也可以及时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到其它相关部门投诉。” ★消协廖伟:要理性消费 随后记者采访了包头市消协副秘书长廖伟。廖伟说:“消协一直在抓这方面的工作,通过对经营者的教育,很多经营者都能自觉地诚信经营。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索要票据是很关键的,因为有了票据才能证明商品的来源,这从某种意义上说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是在保护商家的利益。作为消费者,也要科学地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购买打折和促销的产品,这样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通过对商家、消费者、工商部门和消协的采访,他们对没有证据维权的问题都各有观点。法律界人士怎么看待该问题?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的龚磊律师。 ★龚磊律师:谁主张谁举证 龚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法律上讲,法律只讲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拿出商品就是从被投诉的商家所购买的证据,如果能证明商家有责任,就应该负责。就维权问题,建议不论购买商品价钱是多少,也要索要小票并妥善保管。”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